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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护碧水,增殖放流“补”生态

2025-11-24 11:13     来源:平桂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钟丽萍 古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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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刑事打击+生态修复”办案模式,修复因非法捕捞行为对贺江流域造成的生态损害,近日,平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组织2名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在马尾河滨江公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犯罪嫌疑人自愿购买鱼苗,将2000余尾鱼苗投放至马尾河,推动生态修复责任落实。

活动现场,在检察官及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有序将2000余优质鱼苗投放至贺江流域中。“之前不懂法,为了眼前利益非法捕捞,破坏了环境,现在通过增殖放流弥补过错,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法规,守护好身边的水环境。”一名涉案人员现场表态。此外,检察官还向参与者详细讲解了广西禁渔期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讲解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和生态危害,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共建共享美丽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平桂区人民检察院推进生态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通过“惩治+修复”的方式,不仅让犯罪嫌疑人承担起修复生态的责任,也向社会传递了“破坏生态必受罚,修复生态是义务”的法治理念。下一步,平桂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生态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以更有力的检察履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用法治力量守护流域生态安全与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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