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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1-05-12 17:25     来源: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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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湾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区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1∶5 万或1∶10 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全区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人民政府、中直驻平桂单位、市直驻平桂单位、及区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 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全区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2021 年至2022 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区普查成果并上报市有关部门。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我区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受季风气候影响明显,是全市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行政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贺州市平桂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查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我区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区普查系列成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湾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平桂办事处、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区直有关单位要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地区普查各项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贺州市普查工作要求,编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具体普查任务,负责本辖区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乡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经费以区财政保障为主,专款专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湾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平桂办事处、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区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普查工作任务实际,精心做好普查经费预算并报区财政局汇总。区财政局要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经费预算,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并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主动担负起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针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严格依法普查。全区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贺州市平桂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月28日

附件

贺州平桂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谢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陈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志猛区应急局局长

            黄菊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员: 区经贸局副局长

钟鸿升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平桂生态环境局局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吴永钦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雷庆负区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祖彪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叶营钧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建章区教科局副局长

聂传建区应急局副局长

陈古松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何建雄区文旅局副局长

邓盛忠区统计局副局长

伍仟玖  区林业局副局长

区卫健局副局长

雷崎巍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艳峰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陈武全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文博贺州市气象局平桂办事处负责人

彭海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毓全西湾街道办主任

黄诗活黄田镇镇长

乐学斌鹅塘镇镇长

莫昔寿沙田镇镇长

黄永鹏公会镇镇长

雷鸿春大平瑶族乡乡长

水口镇镇长

杨显裕望高镇镇长

郑先谦羊头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陈志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聂传建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中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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