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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区2025年第三季度地表水水质
监测结果
一、监测断面:
根据《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修订版)部分内容的通知》(贺环办函〔2022〕3号)精神,平桂区地表水监测断面由原来的西湾河五拱水桥、马尾河新村下湾、大平河水口镇与苍梧犁埠交界处共3个断面,变更为西湾河五拱水桥1个断面,断面数据来自有资质的第三方的监测数据。
二、监测频次:
每季开展一次例行监测。
三、监测项目:
例行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24项指标。
四、评价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按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2025年第三季度贺州市平桂区地表水的所有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水质状况良好,具体水质类别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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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
水功能区目标 |
水质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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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五拱水桥 |
Ⅲ |
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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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西湾五拱水桥处断面水质类别均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均为良好。 | |||
(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环办〔2011〕22号)中相关规定,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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