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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文件之二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
关于平桂区2024年决算的报告
——2025年6月 26日在平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平桂区财政局局长 黄春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平桂区2024年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4年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及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紧扣全区发展大局,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稳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财政保障。
根据平桂区本级决算,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3%(以下简称完成预算)。完成自治区预期目标(60,200万元)的100.8%,比2023年决算数(下同)下降18.7%,其中:税收收入35,967万元,增长4.2%;非税收入24,698万元,下降38.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571万元,完成预算的87.9%,增长1.2%。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6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2,2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110万元、调入资金19,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978万元,收入总计366,007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571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2,347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41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9万元、调出资金244万元、年终结转28,925万元,支出总计366,007万元,收支平衡。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331万元,完成预算的72.2%,下降25.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23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9,319万元,调入资金244万元,收入总计183,37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3,573万元,完成预算的80.1%,增长13.4%,加上上解支出244万元、调出资金4,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691万元、年终结转24,870万元,支出总计183,378万元,收支平衡。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75%,同比增加15,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万元,收入总计15,019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5,000万元、年终结转7万元,支出总计15,019万元,收支平衡。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1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4%,增长30.6%。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9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增长10.1%。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7,15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8,3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520万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平桂区本级财政四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24年平桂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65万元、转移性收入305,342万元,收入总计366,007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571万元、转移性支出36,511万元、年终结余28,925万元,支出总计366,007万元,收支平衡。年终结余28,925万元全部结转2025年使用,净结余为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其中:税收收入35,967万元,增长4.2%;非税收入24,698万元,下降3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各乡镇缴入国家储备林项目林权转让收入共20,637万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305,342万元。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242,254万元,增长0.9%;其中:返还性收入1,6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0,212万元,下降1.9%;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051万元,增长6.9%。
(2)调入资金19,000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978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28,110万元,为2023年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571万元,完成预算的87.9%,增长1.2%。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三公两费”和非急需非刚性等支出及土地出让收入减收导致调入资金减少影响。主要支出科目决算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33万元,完成预算的91.1%,增长10.6%。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支持四季度重大基础设施前期建设资金3,00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支出。
(2)国防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下降10.2%。下降主要原因是民兵补助经费同比减少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4,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4.2%。
(4)教育支出75,050万元,完成预算的85.2%,同比增长1%,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均衡相关支出,教育部门部分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奖金发放及调资等。
(5)科学技术支出3,124万元,完成预算的91.3%,增长2.4%。
(6)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1,954万元,完成预算的86.7%,下降2.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1%,增长42.9%。增长主要原因是受历年退休人员的待遇重算及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养老待遇人数增加、补发以前年度未认证人员待遇、基础养老金提标等因素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支4,44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支6,79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13,7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0.9%,下降5.5%。
(9)节能环保支出2,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35.4%,增长145.7%。增长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2023年平桂区城区及各乡镇(街道)垃圾处理费、乡镇村屯保洁费奖补资金、保洁员工资等增支721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9,610万元,完成预算的64.7%,下降5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平台公司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较2023年减支26,106万元。
(11)农林水支出71,625万元,完成预算的88.8%,下降0.5%。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3,511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486万元,拨付农业、水利等项目支出21,31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6,639万元,完成预算的62.1%,增长232.1%。增长主要原因是公会至六堡公路一期工程(公会至大平段)增支4323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99万元,完成预算的199.8%,增长322.1%。增长主要原因是拨付平桂羊头果蔬加工仓储物流园项目一期A地块(仓储物流基地楼)项目384万元,贺州市农产品仓储加工园B地块水果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一期)项目补助资金66万元,广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贺州市活禽水产交易中心项目、西湾等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300万元,2023年无此项支出。
(14)金融支出4,333万元,完成预算的81.9%,增长73%。增长主要原因是“桂惠贷”贴息增支2,353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24.1%,增长4.9%。
(16)住房保障支出7,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1%,增长44.4%。增长主要原因是拨付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补助增支3,286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44万元,完成预算的93%,增长39%。增长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支693万元。
(18)债务付息支出5,188万元,完成预算的95.1%,增长32.9%。增长主要原因是债务余额持续增加,应付利息相应增长。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65,4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22,347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11,411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9万元。
(4)调出资金244万元。
(5)年终结余专款结转28,925万元。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4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较年初预算节约821万元,同比下降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下降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万元,同比减少23万元,下降12.5%;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同比减少57万元,下降30.2%。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全区年度预算安排预备费3,455万元,本年动用预备费72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32万元,飞马村贵广线K591227―500下行侧重大隐患消除经费 40万,结余2,928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3年底,全区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20,000万元,2024年调入0万元统筹安排使用。2024年,区本级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9万元后,年末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22,509万元。
(4)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28,110万元,年度执行终后,上年结转专款累计支出24,046万元,执行率85.5%。
(5)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平桂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总收入与总支出各安排361,0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各增加57,206万元,增长18.8%,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3,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下降1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877万元,完成预算的69.2%,下降31.9%。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125,04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2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23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9,319万元,调入资金24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下降10.3%,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24,935万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20,691万元,调出资金4,000万元,上解支出244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24,870万元。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平桂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平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32,041万元调整为172,108万元,增加40,06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从86,595万元调整为80,757万元,减少5,83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从76,000万元调整为70,605万元,调减5,395万元,主要受政策、市场等因素的影响,招商引资相对困难,土地市场持续疲软,土地供应需求减少,土地收入增长不如预期;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增加45,905万元,其中:转移补助收入调增1,70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调增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新增44,200万元。
平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2,041万元调整为172,108万元,增加40,06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从126,691万元调整为166,758万元,增加40,067万元,主要是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44,2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6,701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保持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19万元,完成预算的75.1%,同比增加15,019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75%,上级补助收入19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19万元,完成预算的75.1%,同比增加15,01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补助支出12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主要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可用财力,优先安排用于“三保”支出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年终结余7万元,收支平衡。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平桂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平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200万元调整为20,000万元,增加19,800万元,其中:产权转让收入调增20,000万元,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减200万元。平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200万元调整为20,000万元,增加19,800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从200万元调整至20,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可用财力,优先安排用于“三保”支出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保持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1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4%,增长30.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5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9%,增长2.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5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0%,增长70.8%。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9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0%,增长10.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3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8%,增长9.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5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4%,增长11.0%;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7,15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8,3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520万元。
3.预算调整情况。平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作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549,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0,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89,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548,2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9,84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88,391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全区争取政府债券资金95,63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320万元、专项债券79,319万元;政府债券支出87,074万元,支出进度91%,具体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1)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全区新增政府债券64,48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709万元、专项债券58,778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交通、农林水利、教育、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全区新增政府债券支出55,922万元,支出进度86.7%,其中:专项债券支出进度93.5%。
(2)再融资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自治区代平桂区发行再融资债券31,152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和存量债务。其中:一般债券10,611万元、专项债券20,541万元。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债券还本28,69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8,0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20,691万元。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5,610万元,政府债券利息支出率100%,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5,188万元,支出率100%;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0,422万元,支出率100%。全区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情况。
(六)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1.坚持政策引领,经营主体活力更强。加大力度推动国家、自治区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在平桂落地落实,加快释放政策组合叠加效应。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33.76亿元,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95.4%,政策性资金惠企利民功效进一步发挥。全年帮助企业成功申报工业提速增效、新增上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奖补资金1,940万元,向74家企业兑现政策性奖励2,394万元。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约2.2亿元。持续深化“政金企”联动,财政贴息6,379万元撬动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46.17亿元,惠及市场经营主体1185户,直接降低融资成本5,790万元。
2.坚持开放发展,有效投资领域更广。立足平桂发展所需谋划包装项目,推动黄金珠宝产业园项目连续五年获得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全年统筹实施重大项目133项,完成年度投资86.6亿元,其中投资超亿元的项目有22个。新开工建设华砻高新材料产业园、贺州市正誉学校校区等项目13个,推动华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11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围绕“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建设突破年”行动部署,有序推进交通扩能、产业振兴、环境优化等6项突破行动,贺州北过境线(平桂段)正式通车,进一步拉近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时空距离。实行分片区、分链条、分层次精准招商,强化全过程全流程跟踪服务,全年共引进黄金珠宝、大数据智能制造、服装、美妆、电商外贸等新兴产业企业43家、专精特新企业1家,引进高端碳酸钙、风电、商业综合体等项目60个,新签项目投资总额60亿元。培育跨境电商企业5家。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4亿元。
3.坚持民生为大,群众生活品质更高。坚持民生为大,群众生活品质更高。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63万元,发放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2,195万元,推动就业增收。安排资金6,015万元新建教育项目68个,完成续建项目48个,西湾独立工矿区移民学校完成主体建设。精准对接基层医疗需求,创新定时、定点、固定医疗团队“三定”工作法,举办义诊621场,惠及群众3万多人。实施免收38种慢性病取药一般诊疗费48.85万元,惠及慢性病患者3.26万人次。按期完成“保交楼”年度任务,全力守护群众“安居梦”。累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超1亿元,惠及各类民政对象41万人次。按时足额发放退役军人领域各类补助救助资金2,299万元,切实保障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情况
1.加强组织事前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出台政策、项目立项、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加强准入关口。要求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新增的重大项目从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等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在2024年财政预算项目库中抽取了2个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结合本级财力,根据评估结果压减预算1,000万元,从2025年资源枯竭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用于“平桂城区园林管护经费等”项目,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强化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一是加强绩效目标全面管理。按照“绩效先行”的原则,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嵌入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绩效目标随预算草案同步报区人大审定,与部门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2024年,66个部门整体及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100%“双覆盖”。二是加强事中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项目,及时掌握政策落地、资金使用等情况,围绕推动政策实施、调整预算安排,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2024年,财政部门选择3个公共服务性强、社会影响面广的民生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涉及预算资金25,201万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纠偏”作用。三是提升绩效评价决策参谋作用。组织所有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实现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全覆盖。2024年,选取1个部门整体和4个涉及基本民生等领域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161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保障作用。
3.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资金分配、综合考核等方面挂钩,绩效再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按照“谁管钱,谁评价;谁用钱,谁接受评价”的原则,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在下年度的预算安排中予以优先安排或倾斜支持。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4年,全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以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全力保障重点支出,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切实筑牢风险底线,为推动全区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1.持续政策引领,加力稳固经济回升态势
一是大力支持工业振兴,推动重点产业增产增效。全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44,20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占新增专项债券总额的75.2%,重点保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构建资金投入新格局。严格执行“四不摘”要求,全面落实县(区)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保障,确保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全年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51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24万元,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大力争取专项资金,统筹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争取政府债券资金95,639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6,320万元专项用于教育、水利、城市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治理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提升、桂惠贷、农业保险、偿还到期债务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9,319万元用于平桂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项目、平桂区乡村振兴产业聚集区(美妆产业园)项目、贺州市平桂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偿还到期债务等。用好用活增发国债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全区累计获得增发国债资金15,574万元,支出进度100%。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08万元,加快推动“两重”项目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四是深化财政金融联动,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积极争取自治区2024年“桂惠贷”贴息资金6,379万元,助力平桂区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461,676万元,共惠及1,185户经营主体,直接降低相关经营主体融资成本5,790万元,其中帮助90家种养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等涉农企业获得6,900万元贷款融资。兑现拨付74家企业政策性奖励2,394万元。五是支持科技创新,全面融入创新发展格局。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统筹安排全区财政科技支出3,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04%,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为所投企业增值赋能,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2.持续民生为大,保障基层运转平稳有序
始终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加大社保、教育、农业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保障力度,有力推动保基本民生工作落实。全区财政民生支出253,555万元,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4.4%。一是大力支持保障就业稳定。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428万元,支持全面落实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等就业补贴政策,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决策部署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要求,配合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督查及考核等工作。二是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全区财政教育支出75,05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有力保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等相关待遇政策落实,促进各层次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6,015万元新实施教育项目68个,完成续建项目48个,西湾独立工矿区移民学校完成主体建设。三是大力支持社保服务提升。筹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2,822万元,按规定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缴费补助。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811万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筹措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45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规定给予补助,支持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充分利用金融支持政策,获得全国首批、广西首单保障性住房贷款4.7亿元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收购城区及附近乡镇6个小区1,301套存量商品房,将其改造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助力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3.持续增收节支,确保财政事业行稳致远
一是全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持培植壮大财源,在全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围绕产业振兴纵深推进全区财源建设工作,不断培育壮大优质稳定财源,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完成35,967万元,同比增长4.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3.02个百分点。坚持常态化收入调度机制,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征收薄弱环节征管力度,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坚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精准把握中央、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变动趋向,围绕国家重点领域项目资金投向加强项目谋划,加力研究解决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问题困难,根据库款保障水平积极协调自治区和市本级合理调度资金,全区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337,551万元,为财政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财政政策、资金资源统筹,聚焦聚力支持重点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库款调度。充分运用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和分析,提高直达资金执行效率。紧盯国债资金、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跟踪问效,督促业主单位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全区获得直达资金96,121万元,支出进度达到95.4%。三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支出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规模。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加强部门预算执行、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督。控制涉及楼堂馆所新建修缮、新增财政供养人员、“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不断压缩减少无预算支出,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层层把关,将财政资金风险降到最低。全区“三公”经费支出323万元,同比下降19.1%。严格执行《关于明确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追加审批程序的通知》等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随意追加预算。
4.持续防范风险,财政安全底线兜牢兜实
一是有效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科学测算“三保”支出,足额编制“三保”预算,规范“三保”标识,完善落实“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全区“三保”支出135,757万元,未发生“三保”支付风险及舆情事件。二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落细一揽子债务化解方案,稳妥推进政府债务降存量、控增量、防“爆雷”。建立健全化债专班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按月召开化债调度会议,保障到期债务按时偿还,杜绝逾期风险事件发生。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测预警,坚决遏制和杜绝违法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行为,稳妥推动存量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完成年度隐性债务累计化解计划。加强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加快资产盘活处置,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支持化债政策效益,大力推进债务重组、置换、降息,有效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全年化解到期全口径债务112,241万元,牢牢守住了债务不“爆雷”、不返红的底线。三是有效防范财政支付风险。加强财政运行、库款保障动态监测,持续开展财政运行情况常态化分析,密切关注收入、支付、清算及库款变动情况,及时捕捉潜在运行风险,提升库款保障能力和财政资金调度能力。切实增强暂付款管理,确保了暂付款规模只减不增。四是有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扎实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和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金融风险监控预警,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形势分析机制,定期交流通报各部门、各领域金融风险状况,共同处置好金融风险事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五是有效规范财经秩序。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等3类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保持财会监督高压态势,加大通报和处理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抓好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强化财政内控建设。
5.持续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落实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扎实推进与市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工作,合理明确财源归属和事权划分,形成市级与城区共抓高质量发展合力。二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现零基预算改革覆盖所有预算单位、所有预算项目。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财政资金更好地用在刀刃上、紧要处,预算支出安排更加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三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24年,平桂区部门整体及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100%“双覆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56,161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保障作用。开展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监控,涉及项目金额9,260万元。有效提升政府管理效能,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四是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印发《贺州市平桂区政府采购专员制度》《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平桂区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等文件,抓实抓细采购单位责任落实,大力推进电子卖场采购,推广“电子保函”业务,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全区实施远程异地评标政府采购项目114个,占采购项目总数比例为89%。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26个,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100%。2024年,平桂区项目采购预算32,978.71万元;实际完成项目采购金额32,699.92万元,节约金额278.79万元。五是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效能。采取持续高位推动、积极统筹协同、精细数据管理、深化数据解析等一系列有效举措,高质量完成年度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报以及预算执行各项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反映财政收支情况,有效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推动政府财务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保障财政政策落地生效。我区在2023年度全市财政总决算工作、2023年度全市政府财务报告工作中获得通报表扬。
各位委员,2024年全区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这既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也得益于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共同努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财政收入增收压力较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基层“三保”和政府化债压力持续加大,预算约束仍有强化空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逐步予以解决。
四、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时,提出了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率低、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被财政收回等7个问题。对此,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截至2024年底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按文件要求喷施作业,存在虚假喷施及虚增作业面积现象
问题一:贺州市八步区田园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实施平桂区2023秋粮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中有2931.4亩,未按文件标准实施,涉及金额10.26万元。
问题二:广西佳合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平桂区2023秋粮“一喷多促”作业中有1663.67亩,未按文件标准实施,涉及金额8.32万元;实施2023秋粮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中有2427.03亩,未按文件标准实施,涉及金额8.49万元。
问题三:桂林乐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平桂区2023秋粮“一喷多促”虚增作业面积37.9亩,涉及金额0.20万元。
以上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反馈问题后区财政局积极与区农业农村局对接,截至2024年10月24日,三家公司已将违规款27.27万元全额退回平桂区国库。
(二)收取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协调服务费3万元
2022年、2024年贺州市平桂西湾街道旺顺生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何XX收协调服务费共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协调服务时间为1年。
已完成整改。平桂区西湾街道旺顺生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9月20日退还该笔资金到何XX银行账户。
(三)虚报征地拆迁出勤费0.36万元
平桂区西湾街道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指挥部报销征地拆迁出勤费中,有部分出勤日期与请假日期为同一天,共涉及虚报征地拆迁出勤费71天0.36万元。
已完成整改。涉及人员已于2024年9月19日将虚报多领的出勤补助0.36万元退回至西湾街道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指挥部银行账户。
(四)专项资金使用率低
问题一:上级下达2023年平桂区茗扬天下茶产业示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向财政局请款103.53万元,实际已支付66.71万元,未支付36.82万元。
问题二:上级下达平桂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600万元、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生态林抚育补助37.29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150万元,截至2024年5月24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支出19.40万元,另外两项资金支出均为0。
上述2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针对问题一,审计反馈问题后,区财政局积极进行持续整改,与项目业主单位不定时沟通、对接项目进展情况,让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了解,目前项目业主区农业农村局向财政局请款399.99万元,实际已支付244.69万元,支出进度61.17%。针对问题二,区财政局积极进行持续整改,督促区林业局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请款材料,及时请款并逐步消化项目款,目前,我局已将区林业局递交请款材料的造林补助资金17.065万元拨付到位,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支出19.40万元,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生态林抚育补助目前区林业局已对补助对象进行了复核,正在准备请款材料。后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确保资金规范有效、足额及时使用。
(五)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被财政收回
问题一:上级下达2021年平桂区川岩油茶产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400万元,区林业局2022年2月共支出24.46万元,余下专项资金375.54万元未使用。
问题二:区林业局收到2021年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68.52万元,森林抚育补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37.30万元、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8.88万元,支付率均为0。
上述2个问题均完成整改。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针对问题一,经与区林业局对接,该项资金余375.54万元未使用主要是因为项目用地未能落实,项目内容仅实施了部分。区林业局于2023年9月请示区人民政府审批将剩余资金用于建设一个180平方米左右的油茶产业展示中心,但未通过审批,因此剩余资金375.54万元未使用,已被财政收回统筹使用。针对问题二,区财政局积极推进整改,已于2024年7月拨付2021年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87.24万元。经与区林业局对接,剩余未使用的补助资金81.28万元区财政已收回统筹使用(其中14.06万元因林地纠纷无法兑现,67.22万元为上级多下达资金);2021年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林抚育补助37.30万元,因奖补验收达不到要求,无法进行补贴发放,已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因我区无国有天然林、国有森林公园等无法发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8.88万元,已于2022年调减。
(六)预算编制不精准,三公两费决算数超预算数比例较大
对6所学校2023年三公两费预决算情况抽查,发现5所学校的培训费决算数超预算数比例较大,最高超预算数662.58%。
已完成整改。培训费决算数超预算数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部分培训费在2023年支付,如参加培训的教师未及时报账,导致款项未能及时在培训当年支付;二是受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因素影响:培训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年初只能将由本级财政负担部分的公用经费(全年公用经费的10%)编入部门预算,上级财政负担的公用经费(全年公用经费的90%)中提前下达部分由平桂财政编入政府预算,不在部门预算中编制。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延伸审计单位沟通、对接,督导预算单位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及预算执行水平,切实提高部门预决算的预见性和准确性。
(七)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不佳
由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的自治区现代特色产业示范区项目-平桂区小凉河粮食产业现代化示范区展厅修建、装修合计支付134.14万元(其中2021年市级资金126.24万元,2022年自治区补助资金7.9万元)。示范区展厅于2023年12月因园区规划被征收拆除,无法继续产生效益。
已完成整改。针对此问题,经与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该展厅已被市级规划征收。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与区农业农村局协同联动,强化资金监管,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跟踪监控与绩效自评等相关工作,提醒区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财政部门将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继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增强全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全力支持推动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贺州篇章再上新台阶。
(一)聚焦提升财政综合实力,促进财力保障更可持续。一是持续做大财政“蛋糕”。充分发挥全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全力推动产业优势更胜一筹,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通过加快塑造现代农业新标杆、推进新型工业化、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坚持扩大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重,充分发挥区位、资源、政策、服务等优势,有效链接东融,拓宽国内国际市场,努力提高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比重,推进财政收入总量增、质量优。二是持续强化收入征管。加快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强对经济财政形势的精准分析、研判,深入挖掘财税收入增长点,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防止有税不收。按照非税收入征缴负面清单,组织非税征收并及时足额缴库,做到实事求是、应收尽收,不断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三是持续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最大限度挖掘政策潜能,深入研究中央、自治区及市级相关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深刻领会政策支持重点及资金争取关键,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精准谋划、储备和申报符合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支持方向的重大项目,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全力争取更多中央、自治区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切实管好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二)聚焦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市场发展更有活力。一是加快释放政策红利。抢抓中央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机遇,学好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围绕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做好试点谋划、项目筛选、资金争取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争取支持,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努力将宏观调控政策红利更多更好地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二是切实做好助企纾困解难。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政金企”沟通协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减税降费落实、用好“桂惠贷”财政贴息持续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各项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化债支持等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实现应付快付、应付尽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三是着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强化重大项目财力保障,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申报,积极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债券等资金,力争把更多项目纳入上级政策“笼子”、规划“盘子”和资金“袋子”。紧盯中央“两重”“两新”接续政策,积极争取并管好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充分发挥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获得“四块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政府有效投资扩量增效,拉动经济增长。四是持续释放市场消费潜力。落实和完善提振消费的财税政策,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支持开展各类品牌促销活动,加快实施企业大型设备、汽车、家电、住宅装修、农业机械等领域以旧换新政策。推动打造摩尔街、西湾街、永丰湖、金泰湖等夜经济商圈和黄金珠宝文化旅游街区、天沐温泉康养度假区等休闲消费聚集区。加大以绿色高端碳酸钙、黄金珠宝为载体的工业旅游精品路线开发力度,精准链接姑婆山旅游度假区和平桂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旅游点位,形成更多消费新热点和打卡地。增加配售(租)型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商品房去库存化,促进市场消费潜力充分释放。
(三)聚焦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促进人民生活更具保障。一是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落细落实支持援企稳岗、灵活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和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继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加强困难群众就业兜底帮扶,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围绕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化教育经费结构,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面保障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支持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三是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城乡低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四是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健康平桂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体系,逐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水平,推动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提升城乡群众健康水平。五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衔接资金26,267万元,本级投入力度不减,继续投入6,025万元,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创建更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发展更为安全。一是坚决防范化解“三保”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压实基层“三保”主体责任。严格预算管理,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对“三保”支出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妥善处置,确保“三保”工作平稳运行。二是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聚焦地方债务风险防范,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有序推进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工作,通过债务管理监测平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实现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链条穿透式管控,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打破政府兜底预期。三是坚决防范化解支付风险。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规模,防范资金支付风险。健全国库库款预测监控长效机制,持续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做好资金调度管理,加强库款统筹能力,合理调控库款保障水平,切实保障预算执行资金需求。四是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化债不实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级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水平,抓实抓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预算执行,杜绝隐性债务边清边增。
(五)聚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更高质效。一是把准全局推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按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深入剖析财政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推进解决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在研究吃透中央和自治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基础上,坚持结合实际,坚持守正创新,提早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思路,确保改革决策部署精准落地见效。二是推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运用。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加强投资评审监管,从源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抓实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用好绩效管理结果,将其与预算安排、管理改进等挂钩,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有效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强化预算指标管控,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管控机制,未纳入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得拨付资金,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落实落细党政机关进一步“过紧日子”各项举措,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从严控制“三公两费”和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必要非急需项目支出,全力打造节约型机关。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和专项行动,加强财政运行、惠民惠农补贴、社保基金、债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强化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之间的协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财会监督格局。强化监督结果应用,抓好各类审计、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学思想、讲协同、抓落实,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中彰显财政担当,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平桂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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