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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之三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
关于平桂区2023年决算的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平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平桂区财政局局长 黄春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平桂区2023年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3年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全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全市财政工作会议部署,把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统筹抓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开展“三个年”行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纵深推进财源建设,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全区保持经济运行稳健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平桂区本级决算,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603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10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6,215万元(含再融资4,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315万元、调入资金24,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6万元,收入总计380,798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1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55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年终结余28,110万元(专款结余28,110万元、净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380,798万元,收支平衡。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5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44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96,822万元(含再融资21,300万元),收入总计204,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768万元、调出资金24,000万元、年终结余41,231万元,支出总计204,349万元,收支平衡。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0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0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0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收支平衡。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7,678万元,当年支出总计26,31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36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362万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平桂区本级财政四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23年平桂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3年,平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603万元,按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0.0%,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8.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8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和退税等因素影响。其中:税收收入34,517万元,完成预算的79.6%,下降31.4%。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17,851万元,完成预算的79.3%;企业所得税3,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19%;个人所得税948万元,完成预算的75.8%;资源税9,258万元,完成预算的92.6%;耕地占用税-9,749万元,完成预算的150%;非税收入40,086万元,完成预算的91.7%。税收及非税收入增减因素如下:
增收因素主要有:增值税17,851万元,同比增收2,884万元,增长19.3%;企业所得税3,416万元,同比增收1,510万元,增长79.2%。主要是因制造业缓税政策到期以及持续开展企业纳税风险应对工作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54万元,同比增收289万元,增长12.2%,主要是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增加;罚没收入4,118万元,同比增收436万元,增长11.8%,主要是监察罚没收入增加。
减收因素主要有:耕地占用税同比减收19,254万元,下降202.6%;土地增值税同比减收1,474万元,下降75.1%;资源税同比减收1,079万元,下降10.4%,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碳酸钙产业减收、减税降费政策以及退税等因素影响税收减收。专项收入同比减收647万元,下降14.4%,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减少;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同比减收726万元,下降96.4%,主要是计提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减少。
2.转移性收入。2023年,平桂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306,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240,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14.6%。其中:返还性收入1,6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7,527万元,增长3.5%;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925万元,下降10%。
(2)调入资金24,00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24,000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6,215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4,0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215万元。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6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24,315万元,为2022年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3年,平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134万元,完成预算的89.9%,同比下降11.7%。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18万元,完成预算的84.4%,同比下降9.3%,主要用于部分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奖金发放及调资等。
(2)公共安全支出4,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26.8%,同比下降43.6%。
(3)教育支出74,326万元,完成预算的94%,同比增长0.2%,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均衡相关支出,教育部门部分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奖金发放及调资等。
(4)科学技术支出3,051万元,完成预算的92.2%,同比下降1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华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化设施规模化建设奖励补贴较2022年减支572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30.4%,同比增长2.6%。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场馆、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02万元,完成预算的83.2%,同比下降13.8%。下降的原因是城乡低保、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等资金较2022年减支4,816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4,593万元,完成预算的84.7%,同比下降2.7%。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疗救助、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等。
(8)节能环保支出916万元,完成预算的28.9%,同比下降24.1%。主要用于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42,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27.9%,同比下降3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贺州至富川道路工程项目较2022年减支1,767万元,保洁费奖补资金、垃圾处理等较2022年减支2,350万元,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较2022年减支993万元。
(10)农林水支出72,002万元,完成预算的93.8%,同比增长1.6%。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9,21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521万元,拨付农业、水利等项目支出21,91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7.4%,同比增长4.3%。主要用于公会至六堡二级公路、村道水毁维修工程、农村公路项目等道路建设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53.8%,同比增长1860%。平桂区2022年度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前30名企业奖励资金285万元,黄金珠宝加工产业地方经济贡献奖补60万元,厂房租金补贴151万元。
(13)金融支出2,504万元,完成预算的273.1%,同比下降4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2023年无此项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26万元,完成预算的26.9%,同比下降42.8%。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5,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同比增长2.4%。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支出1,351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504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600万元,住房公积金1,480万元。
(16)债务付息支出3,904万元,完成预算的88.3%,同比下降4.7%。
4.转移性支出。2023年,平桂区本级转移性支出83,664万元,完成预算的684%,同比增长18.6%。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支出31,554万元,完成预算的383.4%。主要是上解2017-2020年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分成财力8,171万元、长鸿项目预拨经费5,691万元、贺州市地方法院检察院财务统一管理经费2,323万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上级补助资金历年结余资金2,261万元、县(区)生态环境机构2023年经费343万元、贺州市城市管理体制市政管理权相关经费2,491万元、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924万元等。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债务还本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23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
(4)年终结余专款结转28,110万元。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2023年平桂区“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400万元,同比减少277万元,下降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26万元,同比减少233万元,下降90%,主要是全区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仅有区市场监管局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下降20.9%,主要因为全区公务用车较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190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1.6%,主要因为上级监督检查接待增加。
(2)预备费。2023年,平桂区预算安排预备费3,310万元,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结余3,127万元。
(3)结余结转资金。2023年,平桂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24,315万元。年度执行终后,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共计15,963万元,执行率达65.7%。
(4)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各由275,326万元调整为342,8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各增加67,540万元,增长24.5%。总收入调整事项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1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70,365万元、根据总决算报表上年结余收入调增2,204万元、调入资金调减12,8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6,215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增1,556万元。根据总收入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5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4,00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4,349万元,完成预算的75.8%,同比增长0.5%,其中:
(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562万元,完成预算的 54.7%,同比增长16.6%,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土地成交量锐减,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1,748万元,完成预算的53.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31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583万元。
(2)转移性收入125,7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同比下降7.4%,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518万元,按规定用于相应支出;上年结余收入22,4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6,822万元(含再融资21,3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04,349万元,完成预算的75.8%。其中: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768万元,完成预算的48.2%,同比下降33.3%。主要用于专项债券支出64,27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89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3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447万元,康泰路(一期)等10个公益性项目补助资金19,488万元,扶贫移民综合项目1,739万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203万元,项目征地补偿款2,893万元等。
(2)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86,581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4,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3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23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3年,平桂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0万元,同比减收863万元,下降100%,完成预算的0%,主要因为平台公司一次性收入减少。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3年,平桂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0万元,同比减支863万元,下降100%,完成预算的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678万元,同比减少2,246万元,下降7.50%,完成预算的90.62%,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际下达7,753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际下达6,601万元,下达资金比2022年少了1,152万元,占2023年预算数的7.5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466万元,完成预算的75.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4%。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310万元,同比增加3,120万元,增长13.46%,完成预算的102.3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1%。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36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6,99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36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2,9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5,453万元。
(五)平桂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核定平桂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46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2,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1,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2年末平桂区政府债务余额345,244万元;2023年自治区转贷平桂区地方政府债券113,037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87,737万元;再融资债券25,3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用本级财力偿还债务50万元;自治区将历年易地扶贫一般债券余额直接分配到平桂区29,362万元;截至2023年底,平桂区政府债务余额为462,2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1,87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10,422万元,平桂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务举借使用情况。2023年,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13,037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25,3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有效缓解财政还本压力;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5,522万元,用于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50,000万元、平桂区人造宝石扶贫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3,700万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822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2,215万元,用于教育类项目1,588万元、道路交通类项目3,124万元、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1,500万元、水利设施类项目2,643万元、公共卫生类项目1,600万元、粮食仓储物流设施560万元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1,200万元等。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还本付息合计是38,541万元,其中:平桂区政府债券偿还本金25,35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偿还4,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偿还21,300万元、本级财力偿还50万元),支付利息13,191万元(一般债券利息3,904万元、专项债券利息9,287万元)。平桂区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未发生违约风险事件。
(六)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情况
1.加强组织事前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出台政策、项目立项、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加强准入关口。要求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新增的重大项目从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等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在2023年财政预算项目库中抽取了2个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结合本级财力,根据评估结果压减预算1,550万元,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2024年财政预算项目库中抽取了“平桂区乡村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项目 ”,根据评估结果并结合本级财力,安排2024年预算1,500万元。
2.强化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一是加强绩效目标全面管理。按照“绩效先行”的原则,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嵌入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绩效目标随预算草案同步报区人大审定,与部门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2023年,66个部门整体及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100%“双覆盖”。二是加强事中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项目,及时掌握政策落地、资金使用等情况,围绕推动政策实施、调整预算安排,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2023年,财政部门选择3个公共服务性强、社会影响面广的民生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涉及预算资金19,565万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纠偏”作用。三是提升绩效评价决策参谋作用。组织所有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实现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全覆盖。2023年,选取1个部门整体和4个涉及基本民生等领域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695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保障作用。
3.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资金分配、综合考核等方面挂钩,绩效再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按照“谁管钱,谁评价;谁用钱,谁接受评价”的原则,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在下年度的预算安排中予以优先安排或倾斜支持。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3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认真开展“三个年”行动,突出弘扬“实干干实、快干干好”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全区高效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
(一)持续深挖财源,夯实财政收入基础
全面实施财源建设。研究制定财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减收因素影响,强化收入征管,努力挖掘收入增长点,依法依规拓宽收入来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3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主体税种均呈现大幅增长,分别同比增长19.3%、79.2%、35.6%。加大非税收入组织力度。加大国有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压实非税执收部门主体责任,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及时将应收的非税收入征缴入库,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非税收入完成40,085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9,363万元,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争取各类转移性补助资金246,627万元,为保障重大战略提供了强大支撑。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1,42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8,45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605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资金22,112万元等。
(二)持续精准施策,巩固财政保障大盘
聚焦工业振兴。全区统筹62,235万元用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大数据云计算生态科技产业园、服饰加工基地等产业园建设,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扶持工业企业发展。聚焦乡村振兴。全区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827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40万元,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聚焦创新驱动。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区安排科技发展资金3,051万元,保障财政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1%,重点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平桂。聚焦市场主体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向1,151户市场主体投放贷款39.94亿元,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8,010万元;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53,221万元,当年新增金额36,228万元,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聚焦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基建、政府债券等资金,适度超前、有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区争取中央基建资金2,495万元,有力保障平桂区西湾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持续执行约束,严格财政资金管理
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关于严格预算执行约束的通知》,规定除特殊情况或非重大、特大事项外,原则上政府不受理追加预算事项。年度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通过部门内部调剂、盘活存量等方式解决。全区一般性支出16,742万元,同比减少1,453万元,下降8%,实现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目标。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98,705万元进行清理收回,统筹安排本级“三保”及“三保”外其他急需刚性支出。优化直达资金管理。切实抓好直达资金管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严把支出关口,将资金用到紧要处、关键点。全区获得直达资金95,955万元,支出进度93.1%。
(四)持续关注民生,优先财政惠民保障
全区民生支出251,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5%,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重点支出得到充分保障。大力支持教育振兴。财政教育投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区教育支出74,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0%,同比增长0.2%,加快补齐教育短板,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化水平。集中财力物力基本补齐全区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拨付公共卫生资金5,70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030万元,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预防救治能力。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配套资金1,162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的补助由2022年610元/人/年提高到640元/人/年。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971万元,用于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继续保障和改善社保民生。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762万元,重点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筹措资金10,046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筹措资金11,296万元,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按时足额发放等政策。
(五)持续防范风险,筑牢财政安全屏障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推进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监测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区共偿还法定债务本息38,570万元,未发生到期债务还本付息逾期行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强化基层“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测,确保“三保”底线兜牢兜实。全区“三保”支出127,604万元,执行进度90.7%,未发生“三保”支付风险及负面舆情事件。
(六)持续改革监管,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严格财政投资评审。财评审核项目198个,送审27.66亿元,审减2亿元,核减率7.23%;结算审核项目230个,送审18.49亿元,核减2.02亿元,综合核减率10.92%。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7月1日起实行“在线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已完成“在线签订”合同52个,占应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总数的80%。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实现“零的突破”,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6个,占全年政府采购项目的11.76%。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2023年,平桂区项目采购预算25,797.87万元;实际完成项目采购金额25,250.63万元,节约金额547.24万元。
一年来,我区财政部门负重前行,实现稳中有进,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人民迎难而上、向难求成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然面临财政增收压力较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房地产市场遇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等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解决。
四、2022年度平桂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2022年度平桂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提出了专项资金结余两年以上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底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审计报告指出,专项资金结余两年以上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1)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专项结余”发生为0 ,结余资金一直闲置,未收回统筹使用;(2)2021年11月把教育化债、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860万元转账至非税户,列“专款支出”。非税专户收到该笔专项资金,列“非税收入”。
针对此问题,区财政局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对结转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落实专人负责非税专户管理,并已于2023年7月4日将上述860万元存回中央特设专户。后续将进一步加强专户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2.审计报告指出,非税收入账套806.23万元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针对此问题,区财政局积极进行整改,2023年已将2022年末非税收入账套的资金全部缴入国库。今后,区财政局将持续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3.审计报告指出,收回存量资金三年以上未及时安排使用。
针对此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经核实,计入“收回存量资金”科目的资金421.77万元,属于各单位退回财政金库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属可在当年度或下一年度本级预算重新安排的支出,以前年度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2023年,区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套的“收回存量资金”科目已经全部进行整改完毕,今后将举一反三,及时准确做好会计记账基础工作,杜绝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审计报告指出,非税收入占比偏高,收入结构不优。
针对此问题,区财政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围绕产业振兴推进全区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88号)要求,牢固树立财源意识和绩效理念,高度重视投入产出效益和税收贡献,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项目,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税收贡献提升较大的骨干税源企业和重点园区的倾斜支持力度,推动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财源建设工作格局,并印发《贺州市平桂区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暂行方案》,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对重点产业的倾斜支持力度,深耕财源建设,积极培育壮大优质稳定财源。
5.审计报告指出,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低。
针对此问题,区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努力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资源枯竭资金共使用10,236.76万元(其中2022年使用7,151.89万元,2023年使用3,084.87万元),结余9,750.2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51.22%。今后,区财政局将积极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二)其他延伸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延伸审计单位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专户核算使用,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等五个延伸审计问题。针对延伸审计单位被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压实整改责任,对预算单位被整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和督促,对被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跟踪,并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监督工作。目前,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专户核算使用,资产管理不规范等四个延伸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墓项目未经验收即对外销售问题”正在整改中,当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及结算,并已送审,待出审计结果。
五、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我区经济触底回升、保持全力东融增长态势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政治引领、务实创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积极稳妥、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切实为推动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现代化新城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以及“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聚焦财源建设,激活财政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兴主导产业,进一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高端碳酸钙、黄金珠宝、大数据、服装美妆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更好培育税源、扩大税基。二是切实做好助企纾困解难。持续落实落细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更好优化“桂惠贷”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机制等财金联动政策,主动搭建政金企交流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等的扶持力度,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其发展内生动力。三是着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抓实重大项目提前谋划和成熟项目储备,做到资金与项目对接平衡。统筹安排中央基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专项资金,用好财税政策工具,着力支持税源体量大、产出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链项目、税源型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有效促进投资成果向财政收入转化。四是持续恢复和扩大消费。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延续实施对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消费的财政补贴,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持续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等消费增长点,推动区域商业综合体建设,改善消费条件,提高消费意愿,多方合力刺激城乡消费回暖,促进消费潜力充分释放。
(二)聚焦统筹收入,跑出财政高质量发展“加速度”。一是持续强化收入征管。妥善处理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的关系,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快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深入挖掘财税收入增长点,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按照非税收入征缴负面清单,组织非税征收并及时足额缴库,做到实事求是、应收尽收,不断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二是持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入研究中央、自治区及市级相关决策部署,准确并深刻领会政策支持重点及资金争取关键,精准谋划、储备和申报符合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支持方向的重大项目,主动向上沟通、做好有效衔接,全力争取更大限度的支持。同时,切实管好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质效。三是持续加力盘活存量。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对结转超过两年的结余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并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对短期无法支出的项目及时调整,避免资金沉淀。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的调剂使用,不断提高资产利用价值。
(三)聚焦精打细算,稳住财政高质量发展“基本盘”。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有效落实各项“过紧日子”措施,提高资金的有效性。严格执行“三公两费”年初预算,要求各预算单位紧紧围绕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2024年,安排“三公”经费1,144万元,同比下降10.1%,达到“三公两费”年初预算压减10%的目标要求。二是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强化预算指标管控,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管控机制,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落实平桂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追加审批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控预算调剂与新增支出,规范部门预算调整。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区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健全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坚决防止挤占挪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加强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并将监督成果与财政管理相结合,切实提升财会监督实效。
(四)聚焦民生福祉,共享财政高质量发展“新成果”。一是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落细落实支持援企稳岗、创业带动就业等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继续支持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围绕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办好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改善城区内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三是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抓好抓实各项救助政策执行,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支持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四是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促进提升城乡群众健康水平。五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着力健全多元化投入格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本级继续投入6,024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力度不减,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补助衔接资金,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五)聚焦改革监督,举好财政高质量发展“指挥棒”。一是推动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落细。扎实推进与市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工作,合理明确财源归属和事权划分,形成市级与城区共抓高质量发展合力。二是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扩面提质,覆盖全区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所有预算项目,打破预算编制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统筹能力。不断完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更好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三是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见行见效。将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做好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工作,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抓实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用好绩效管理结果,将其与预算安排、管理改进等挂钩,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有效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六)聚焦风险防范,织密财政高质量发展“安全网”。一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基层“三保”主体责任,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严格执行“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对“三保”支出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妥善处置,坚决禁止出现“三保”问题。二是守紧守住债务风险红线。聚焦地方债务风险防范,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通过债务管理监测平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实现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链条穿透式管控,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打破政府兜底预期。三是织密织牢财政运行风险防线。健全国库库款预测监控长效机制,持续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做好资金调度管理,加强库款统筹能力,合理调控库款保障水平,切实保障预算执行资金需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平桂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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