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文件之三
平桂区人民政府关于平桂区2022年决算的报告
——2023年6月30日在平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平桂区财政局副局长 丘恒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平桂区2022年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2年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聚焦加快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全区保持经济运行稳健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平桂区本级决算,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556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6,54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1,5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383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8万元,收入总计407,027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2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6万元、年终结余24,315万元(专款结余24,315万元、净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407,027万元,收支平衡。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3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34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4,300万元,收入总计203,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668万元、调出资金4,137万元、年终结余22,447万元,支出总计203,252万元,收支平衡。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863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863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863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收支平衡。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9,924万元,当年支出总计23,18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6,73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994万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平桂区本级财政四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22年平桂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2年,平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556万元,按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9.3%,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15.4%,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涨幅较高等因素拉动。其中:税收收入50,3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下降22.1%。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14,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5%;企业所得税1,906万元,完成预算的95.8%;个人所得税820万元,完成预算的89.1%;资源税10,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耕地占用税9,505万元,完成预算的95.3%;非税收入41,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税收及非税收入增减因素如下:
增收因素主要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9,924万元,同比增收27,454万元,增长11.12倍,主要是耕地占补指标交易收入等一次性非税收入增加。
减收因素主要有: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疫情反复、碳酸钙产业减收和落实其他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税收减收,除房产税之外的其他税种收入均出现下降,其中:印花税减收2,040万元,同比下降54.7%;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收759万元,同比下降53.2%;土地增值税减收1,251万元,同比下降38.9%;企业所得税减收1,145万元,同比下降37.5%;契税减收2,346万元,同比下降35.8%;个人所得税减收270万元,同比下降24.8%;耕地占用税减收3,082万元,同比下降24.5%;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576万元,同比下降17.5%;增值税减收2,674万元,同比下降15.2%;车船税减收6万元,同比下降8.5%;资源税减收259万元,同比下降2.4%。
2.转移性收入。2022年,平桂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315,4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6%。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236,549 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其中:返还性收入1,6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0,523万元,增长8.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369万元,增长3.5%。
(2)调入资金5,00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4,13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调入863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31,531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7,4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131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38,383万元,为2021年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2年,平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500万元,完成预算的91.2%,同比增长2.6%。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同比增长46.2%,主要用于部分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奖金发放及调资等。
(2)公共安全支出7,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9%,同比增长13.4%。
(3)教育支出74,182万元,完成预算的94.1%,同比增长0.1%,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均衡相关支出,教育部门部分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奖金发放及调资等。
(4)科学技术支出3,7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自治区重大优质工业项目扶持资金、工业企业奖励等1,692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同比增长8%。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场馆、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12.5%,同比增长33.6%。增长的原因是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优抚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等资金较2021年增支7,156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4,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疗救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较2021年增支1,882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1,207万元,完成预算的38.8%,同比下降17.2%。主要用于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69,290万元,完成预算的84.1%,同比下降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对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和城乡社区环境、乡村风貌改造等支出较2021年减支4,870万元。
(10)农林水支出70,8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同比增长0.1%。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7,331万元,拨付农业、水利等项目支出21,91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917万元,完成预算的42%,同比下降66.4%。下降的原因是窄路基、路面加宽及县乡道危桥改造工程,较2021年减支3,824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7%,同比下降99.1%。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及创业基地项目较2021年减支3,800万元。
(13)金融支出4,871万元,完成预算的93.7%,同比增长4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产业帮扶贷款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93万元,完成预算的84.6%,同比增长20.4%。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5,001万元,完成预算的58.7%,同比下降41.6%。下降的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较2021年同期减支3,080万元。
(16)债务付息支出4,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4.转移性支出。2022年,平桂区本级转移性支出70,527万元,完成预算的358.1%,同比增长11.8%。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支出27,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1%。主要是上解2017-2020年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财政收入财力2,467万元、2016-2020年市本级与平桂区财政体制结算14,500万元、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采购经费198万元、县(区)生态环境机构2022年经费340万元、市级公交运营财政补助资金140万元、贺州市城市管理体制市政管理权相关经费2,385万元、上解购房契税补贴资金498万元、上解平桂区城区公安分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359万元等。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6万元,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
(3)债务还本支出17,4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
(4)年终结余专款结转24,315万元。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2022年平桂区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676万元,同比增加264万元,增长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259万元,同比增加246万元,增长19.7倍,主要是区矿产资源规费征收管理站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18万元,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24万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新购置公务用车8辆共172万元,区检察院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18万元,区市场监管局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27万元;运行维护费231万元,同比增加47万元,增长25.6%,主要因为全区新增12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同比减少29万元,下降13.4%。
(2)预备费。2022年,平桂区预算安排预备费3,800万元,支出461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救灾支出,结余3,339万元,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3)结余结转资金。2022年,平桂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38,383万元。年度执行终后,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共计38,383万元,执行率达100%。
(4)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各由306,576万元调整为388,6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各增加82,068万元,增长26.8%。总收入调整事项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5,2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89,152万元、根据总决算报表上年结余收入调增7,128万元、调入资金调减55,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调增31,530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增4,008万元。根据总收入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8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5,6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调减11,408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3,252 万元,完成预算的73.6%,同比增长37.3%,其中:
(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394万元,完成预算的 44.7%,同比下降22.4%,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土地成交量锐减,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633万元,完成预算的41.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36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063万元。
(2)转移性收入135,8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8.4%,同比增长122%,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5,211万元,按规定用于相应支出;上年结余收入6,3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4,3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03,252 万元,完成预算的73.6%。其中: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668万元,完成预算的65%,同比增长96.9%。主要用于专项债券支出109,30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03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84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6,191万元,土地增减挂钩项目377万元,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相关支出517万元,项目征地补偿款10,017万元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出6,008万元等。
(2)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26,584万元,其中:调出资金4,1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44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2年,平桂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863万元,同比减收9,135万元,下降91.4%,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因为平台公司一次性收入减少。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2年,平桂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863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863万元,均为调出资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924万元,同比增收6,654万元,增长28.6%,完成预算的102.4%,主要原因是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正常幅度增长。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6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189万元,同比增加1,092万元,增长4.9%,完成预算的102.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6,73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0,2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99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2,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207万元。
(五)平桂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核定平桂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346,0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1,13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4,96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1年末平桂区政府债务余额216,814万元;2022年自治区转贷平桂区地方政府债券145,830万元(新增政府债券128,430万元;再融资债券17,400万元,用于置换偿还债务17,400万元);截至2022年底,平桂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45,2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0,29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4,950万元,平桂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务举借使用情况。2022年,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45,83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7,4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有效缓解财政还本压力;新增政府债券128,43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14,300万元,用于服饰加工基地22,000万元、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60,000万元、大数据云计算科技产业园15,000万元、“四建一通”农村公路4,700万元、保障性住房516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2,576万元、乡镇卫生院改扩建677万元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1,575万元等。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还本付息合计是27,522万元,其中:平桂区政府债券偿还本金(全部是再融资一般债券偿还)17,400万元,支付利息10,122万元(一般债券利息4,097万元、专项债券利息6,025万元)。平桂区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未发生违约风险事件。
(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关口前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要求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新增的重大项目从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等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2022年,从2023年财政预算项目库中抽取了2个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结合本级财力,根据评估结果压减预算1,550万元,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全面管理。按照“绩效先行”的原则,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推动绩效目标随预算草案同步报区人大审定,与部门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2022年,71个部门整体及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100%“双覆盖”。加强事中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项目,及时掌握政策落地、资金使用等情况,围绕推动政策实施、调整预算安排,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2022年,财政部门选择8个公共服务性强、社会影响面广的民生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涉及预算资金20,098万元,充分发挥“纠偏”作用。提升绩效评价决策参谋作用。按照“全面自评、部分复核、重点评价”的原则,组织所有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实现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全覆盖。2022年,选取4个部门整体和5个涉及基本民生等领域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52,042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保障作用。
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资金分配、综合考核等方面挂钩,绩效再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按照“谁管钱,谁评价;谁用钱,谁接受评价”的原则,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在下年度的预算安排中予以优先安排或倾斜支持。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2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突出弘扬“实干干实、快干干好”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财政管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财政形势,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全区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
(一)聚焦增收节支,稳住财政高质量发展“基本盘”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完成年初预期目标。研究制定开源节流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减收因素影响,强化收入征管,努力挖掘收入增长点,依法依规拓宽收入来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94,619万元,同口径增收15,241万元,增长19.2%,实现年初预期目标。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力度推进债券项目实施,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更好发挥财政稳投资作用。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36,500万元,同比增支8,562万元,增长2.6%,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95.6%,有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三是加大财政节支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努力打造节约型政府机关。全区一般性支出实现“只减不增”。四是优化直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直达资金各项目支出管理,强化直达资金使用监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区获得直达资金102,785万元,支出95,948万元,进度达到93.3%,有效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二)聚焦提质增效,激活财政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一是大力支持工业振兴,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全区统筹164,196万元用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大数据云计算生态科技产业园、服饰加工基地、人造宝石扶贫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工业企业发展。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区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642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13万元,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三是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平桂。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区支出科技发展资金3,703万元,保障财政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1%,重点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四是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贯彻落实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实现退减免缓税金额超50,000万元,助力企业纾困,释放企业活力。落实“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8,668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向829户市场主体投放贷款468,823万元,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8,668万元。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80,481万元,当年新增金额58,42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安排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498万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五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基建、政府债券、PPP项目资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全区争取中央基建资金5,000万元,有力保障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项目融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总投资6,55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905万元。
(三)聚焦向上争取,跑出财政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建立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通报考核机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一是争取上级补助支持。争取各类转移性补助资金251,466万元,较去年全年增长12.3%,为保障重大战略提供了强大支撑。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3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7,20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059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资金19,987万元等。二是争取政府债券支持。围绕工业振兴、全力东融等重大战略部署,做好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通过提前谋划、提前评估、提前筛选,集中力量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债券项目申报质量,争取更多项目获得自治区债券额度支持。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28,430万元,创历史新高。三是争取财政管理奖励。积极争取上级奖励资金,有效保障“三保”及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重点支出。获评2021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城区),奖励资金5,000万元。
(四)聚焦民生福祉,共享财政高质量发展“新成果”
全区民生支出284,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4%。一是大力支持教育振兴。财政教育投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区教育支出74,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2.0%,加快补齐教育短板,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持续保障和改善社保民生。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794万元,重点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筹措资金9,886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筹措资金12,261万元,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按时足额发放等政策。三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集中财力物力基本补齐全区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拨付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33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791万元,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预防救治能力。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配套资金1,141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的补助由2021年580元/人/年提高到610元/人/年。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4,342万元,用于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争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3,298万元,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
(五)聚焦风险防范,织密财政高质量发展“安全网”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强化基层“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测,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全覆盖、不留缺口,“三保”底线兜牢兜实。按照地方保障标准全区“三保”支出执行数157,244万元,执行进度95.3%,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89,090万元、“保工资”支出65,460万元、“保运转”支出2,694万元。二是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推进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监测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区共偿还债务本息32,583万元,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持续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管控尚未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本年度未新增暂付款。
(六)聚焦改革监督,举好财政高质量发展“指挥棒”
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力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新增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即“三保”监测)、预算编制等模块上线运行,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完善“政采云”电子化交易平台功能,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68个,成交金额累计31,707万元,实现了政府采购“零跑腿”。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2年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项目867个共计175,980万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1个,占部门比重100%,其中纳入财政监控项目8个,涉及金额20,098万元,提升政府管理效能,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四是落实自治区“一卡通”试点工作。作为自治区全面铺开的“一卡通”系统试点工作县区之一,工作做法得到自治区财政厅充分肯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全区采集补贴享受人数122,153人,清理“一人多卡”情况涉及9,803人18,875张卡(折),为全区惠农惠民一卡通上线运行顺利发放财政资金补贴奠定基础。
一年来,全区财政运行实现稳中有进,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人民排难而进、向难求成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然面临收支矛盾突出、财源基础薄弱、非税收入占比偏高、房地产市场遇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债务风险防控压力较大等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解决。
四、2021年度平桂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2021年度平桂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提出了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达不到预算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截至2022年底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审计部门随机抽查了32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截止2021年底,抽查的32个一级预算单位中,执行率不到50%的有5个,执行率在50%-90%之间的有26个,执行率达到90%以上的有1个。存在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达不到预算要求。
针对这个问题,平桂区财政局积极进行整改,将提高执行进度作为将来长期一段时间工作来抓,并长期坚持。一是将加强对一级预算单位的编制指导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落实预算支出。积极筹措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预算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区医保中心存在“账表、账实不符”“内控机制不健全,支出手续不完善、会计调整未办理移交手续”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平桂区医保中心积极进行并完成了整改。一是已对相关账目进行调整;二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要求,及时、有序地进行业务核算,坚持做到日清月结、规范地装订财务凭证;三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完成了会计交接手续。
2.鹅塘镇人民政府存在“账表、账实不符”“截留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鹅塘镇人民政府积极进行并完成了整改。一是2021年已调整相关账目;二是在审计期间已立行立改,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区财政局。
3.区自然资源局存在“往来账款作收入核算”“资产未及时入账”“截留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区自然资源局积极进行并完成了整改。一是已对相关账目进行调整;二是已补充登记相关固定资产;三是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区财政局;四是今后将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避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现象的再次发生。
4.区应急局存在“违反规定标准发放补助”“资产未及时入账”“未按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截留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平桂区应急局认真进行并完成了整改。一是已于2022年7月1日前将违规发放的3,900元退回平桂区财政局;二是已补充登记相关固定资产;三是已完善编制了竣工结算表;四是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平桂区财政局。
5.区残联存在“内控机制不健全,支出手续不完善、会计调整未办理移交手续”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区残联认真进行并完成了整改。已于2023年1月10日前补齐相关材料,已完善相关手续。
五、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起步之年,也是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的攻坚之年。我们将聚焦高水平建成“现代化新城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以及“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兜牢民生底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坚定不移奏响财政保障“最强音”
一是持续加强财源建设。紧盯大湾区、长三角等东部发达地区,围绕黄金珠宝、大数据、服装、美妆等新兴产业,通过“揭榜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等模式,着力引进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大项目,持续培育壮大优质稳定财源。二是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源管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密切关注上级对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最大限度挖掘政策潜能,努力学习政策、精准把握政策、精致用好政策,谋划争取财政资金、专项债券等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勤俭节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把好预算支出关口,严格执行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追加审批程序,建立完善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全力以赴兜“三保”、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坚定不移打好城乡发展“升级战”
一是加快资源统筹整合。加快盘活处置闲置土地、资产、资源,及时组织收入入库。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二是支持产业振兴。加快打造黄金珠宝、金属新材料(稀土)塑料母粒、服装等新兴产业集群,积极推动碳酸钙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紧盯怡亚通、鑫亿通等批发业龙头企业,扩大新兴消费,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鼓励和支持电商直播基地发展,全力打造“一园区三流通服务”自治区农村物流高质量示范县。重点安排旱改水成本及征地费用50,0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5,000万元、产业发展基金15,000万元、全域旅游项目经费5,000万元等支持产业转型,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聚焦产业振兴、工业发展。三是推动乡村振兴。本级继续投入6,02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帮扶政策稳定、投入资金略有增长,及时分配落实上级下达的衔接资金并加快支出进度,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坚定不移办好民生福祉“头等事”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补齐城区义务教育短板。二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规定给予补助,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水平,促进提升城乡群众健康水平。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做好稳就业,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继续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四)坚定不移打造财政监管“规范化”
一是强化“三保”运行监测。坚持高位推进,加强源头保障,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科学编制“三保”预算,强化基层“三保”执行动态监测,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力度,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偿债资金管理,年初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切实防范发生债务逾期风险,筑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防线。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围绕财税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持续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投资评审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严格预决算公开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大哉乾坤内,吾道长悠悠。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平桂篇章而不懈奋斗!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