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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昱梅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完善投融资机制的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资金保障,积极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一是强化政策与资金争取。抢抓国家、自治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近三年累计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750万元,重点支持沙田、公会等镇规模化水厂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二是创新金融融资模式。充分发挥“桂惠贷—水利贷”“水权贷”等金融政策优势,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低息贷款产品,通过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国有平台公司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融资。三是优化资金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多元投入”原则,每年安争取上级资金约100万元用于农村供水工程日常维护。同时,完善水费收缴制度,通过村级用水理事会协同管理,提升水费收缴率,增强工程自我造血能力。
二、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落实情况。一是健全管护平台。明确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县域统管实施主体,整合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资源,建立“区—镇—村”三级管护网络,实现供水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二是完善标准服务体系。制定《平桂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细则》,实现供水问题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附件:平桂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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