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贺州市平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2025-04-29 11:00     来源:贺州市平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机构:贺州市平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

机构地址:贺州市平桂平桂大道1C座5楼

联系方式:0774-8831008

传真方式:0774-8838570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箱:pgqwglj@gxj.gxhz.gov.cn

主要领导:

陈茜,女,汉族,1979年10月生,籍贯广西贺州,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职务: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等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等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全区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活动,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和广播电视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及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并推动、弘扬和振兴。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以及文物安全工作。

(八)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和广播电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九)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出版、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协调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组织、管理、协调全区各类体育竞赛,做好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速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8831008

负责人:陈美娟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书处理、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传递、信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后勤服务、联络协调和办理全区对外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交流等工作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的发展规划。负责调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公共文化

联系电话:0774-8838572

负责人: 张勇

内设机构职责:研究拟订全区公共文化设施、文化馆、民族文化传播中心、乡镇街道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全区业余艺术创作、重大比赛和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局直属公共文化单位的业务开展。制并实施艺术创作规划,研究指导艺术创作。指导、协调非营业性艺术比赛、评奖和演出活动。指导全区文艺表演团体建设和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教育管理。综合管理文化事业,制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社区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宏观指导文艺创作和艺术生产工作,指导各级文化馆(站)、专业文艺表演团体事业建设。组织、协调、指导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

拟订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规划建设。负责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拟订重大工程建设计划,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验收。指导、协调区图书馆、文化馆、民族文化传播中心、博物馆、业余体校等基础设施建设。

拟订全区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划。依法组织制、审批相关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依法履行辖区内的文物行政管理工作,包括项目、保护资金申报上报,组织相关项目评审,文博人才队伍培训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和保护资金申报、区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以及代表性传承人扶持资助等工作。加强对传统村落、古城古镇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区本级文博机构、文物机构的业务指导。

(三)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4-8834597

负责人:邱建珲

内设机构职责: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文明旅游工作。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监测,以及假日市场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文化艺术品、体育文化等文化市场以及旅游市场进行监管。协调动漫游戏的市场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指导从事演艺活动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广播电视股

联系电话:0774-8831028

负责人:程土花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广播电视宣传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组织和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宣传,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管理全区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节目收转事务。管理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对全区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与行业管理。拟订广播电视专用网有关管理制度,实施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协调和指导广播电视工作。依法监督执行广播电视有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管理条例,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广播的有关事务。监督卫星电视广播节目地面接收设施。

五)旅游股

联系电话:0774-8838081

负责人:廖珍佩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编制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并实施。组织、审查、申报旅游项目,建立旅游项目库。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旅游商品开发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宜。指导旅游培训、旅游协会及其他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774-8831028

负责人:赵斌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和涉外法律事务。拟订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行政审批工作。

七)群众体育与体育竞技股

联系电话:0774-8838576

负责人:杨志平

内设机构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区群众体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研究制定各类体育人才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对发展全区群众体育和老年体育做阶段性安排。培养体育骨干,壮大群体队伍,组织协调、规范管理各体育单项社团组织的活动,抓普及、促提高,抓强项、出精品。搞好调研,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及时宣传,做好我区各项群体活动的报道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区各学校贯彻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负责管理、检查、指导区内各业余训练点及传统项目学校工作。建立健全业余训练管理网络体系。负责全区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管理、申报及证章、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做好俱乐部会员管理及培训工作。搞好各类综合性群众体育及体育竞技活动。

八)财务股

联系电话:0774-8838571

负责人:叶玉媚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财务计划统计、财务资产管理。按规定编制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账、算账、报账,管理使用各种结算凭证,建立、完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

二层机构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文物管理所(博物馆)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平桂大道1C座505室

联系电话: 0774-8838815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黄冬

  主要职责:(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全区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管理。

  (二)负责宣传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制定并实施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并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意见、建议。

(三)负责辖区内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保障博物馆正常对外开放;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建档,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各文物点的安全保护措施;依法制止、打击破坏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全区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文物遗产的管理保护工作。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业余体校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平桂大道1C座508室

联系电话: 0774-8838576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胡祖委

  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发展体育事业。

(二)负责制定平桂区竞技体育长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各类体育项目活动,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推动青少年 、儿童体育训练的普及和提高;组织参加上级体育赛事,组织实施平桂区体育活动。

(四)负责为平桂区培训体育骨干;开展各类体育后备人才的输送工作,为国家、自治区、市选拔、培养、输送体育人才。

(五)负责制定业余体校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查;核准批准工作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可行性确认报告;负责体育骨干的培训教育,规划平桂区体育项目的布局。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图书馆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平桂大道1C座511室

联系电话: 0774-8833033

行政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窗口办公时间8:30—17:30(除每周五闭馆外正常开放)

负责人:方琼

  主要职责:(一)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向全区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

(二)负责为辖区的经济建设,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提供信息书刊资料。

(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

(四)根据实际需要,积极采集各种书刊资料,特别是地方文献,以科学的方法进行整理、保管和开展借阅服务工作。

(五)协助发展本辖区各类型的图书馆、室,组织图书馆间的协调工作,对基层图书室进行业务指导。

   (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民族文化传播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大岭煤矿小区2#楼108-110、3#楼101-105号商铺)

联系电话: 0774-5226793

办公时间:900--1130,15:0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康媛媛

   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全区专业艺术工作者,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艺术创作、艺术教育、文化艺术和对外民间文化交流;承担公益性文化活动和专业赛事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组织、协助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等各种群众文化演出活动。

(三)负责辅导乡镇(街道)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相关业务,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

(四)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文化馆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大岭煤矿小区2#楼108-110、3#楼101-105号商铺)

联系电话:8838572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蒙静菊

  主要职责:(一)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围绕中心任务,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

(二)负责丰富全区群众文化生活,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组织、协助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等各种群众文化演出和赛事活动。

(三)为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加强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思想、业务素质,形成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骨干队伍。

(四)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精品文艺作品。

(五)辅导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相关业务,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

(六)负责抢救、挖掘、整理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建立起系列文化档案。

(七)负责统筹、联络各类社会文化活动。

(八)负责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及基层服务点的监督、服务及管理工作。

(九)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