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平桂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04日 |
| 标 题:贺平政办发〔2024〕19号 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贺平政办发〔2024〕1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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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湾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州市平桂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平桂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平桂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回顾与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主要成效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发展生态经济,践行绿色生活
第一节 发展绿色产业,推进产业生态化发展
第二节 加快生态农业发展,建设绿色乡村经济
第三节 实行绿色消费,践行绿色生活
第四章 持续加强水环境保护,保持水环境质量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二节 深化流域水环境治理
第三节 加强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
第五章 稳步推进大气环境保护,保持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节 实施大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
第二节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
第三节 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第四节 积极控制大气面源污染
第六章 全面管控噪声污染,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
第一节 落实噪声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二节 全面管控噪声污染
第七章 加强污染风险管控,提高土壤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
第二节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土地安全利用
第三节 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保障用地安全
第四节 实施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提高土壤修复治理综合能力
第八章 加强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
第一节 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
第二节 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 加强工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
第四节 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
第九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气候改善能力
第一节 开展碳达峰行动,推进低碳产业发展
第二节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十章 加强生态保护,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第一节 严格落实贺州市“三线一单”
第二节 强化山水林湖湿地系统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三节 健全与落实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十一章 强化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第一节 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
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管理
第三节 提高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常态防控
第四节 提升辐射环境风险防范
第五节 强化重点区域生态监管
第十二章 构建现代化体系,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第一节 推进体制制度改革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第三节 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第四节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第十三章 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第一节 水环境治理与饮用水工程项目
第二节 大气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第三节 土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及资源化项目
第五节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第六节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第七节 循环经济与能源产业项目
第八节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构想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保障与协调
第二节 强化制度保障
第三节 加大加快科技保障
第四节 做好资金保障
第五节 加强宣传体系保障
附件 平桂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十三五”以来,平桂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态美丽宜居新平桂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平桂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各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着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平桂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持续保持全区前列。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3.3,森林覆盖率达68.76%,比2015年的67.19%有较大提升。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上升,2020年达到97.5%(实况);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连续下降,2020年为27μg/m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和细颗粒物(PM2.5)考核“双达标”。
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十三五”期间,西湾河(五拱水桥断面)、大平河(水口镇与苍梧梨埠交界处断面)、马尾河(新村下湾断面)等重点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其中,大平河(水口镇与苍梧梨埠交界处断面)作为国控点河流断面,2020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千人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质良好。
声环境质量良好。贺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于2018年完成划定,平桂区声环境功能区布设了5个监测点(担石村朱宅、安山小学、正菱大酒店、贺州市实验中心、肥仔烧鹅),2020年全年噪声等效声级昼间/夜间平均值均达到功能区标准值限值要求。
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十三五”期间,对农用地进行了详查,完成了质量类别划分。对黄田、鹅塘、公会、望高等四个乡镇的12个行政村方圆5公里范围进行了排查走访。“十三五”期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也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严格执行环境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执行廉政回访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坚持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推行“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主动服务企业,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对属于审批权限内的行政许可项目,按照“快、简、免”的原则办理。在环境监测、环境执法、项目审批等领域加大科技信息化手段的使用,如利用无人机开展环境执法巡查、秸秆禁烧巡查等。2020年,完成平桂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共发证登记886家,其中83家属于简化管理和重点管理,803家属于登记管理;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普查1204个,其中工业源608家,农业源规模养殖场556家,移动源加油站24家,集中式13个,生活源入河排污口2个、生活源锅炉2家;平桂生态环境局获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十三五”期间,环境行政处罚76起,处罚金额共计479.02433万元,所罚金额已全部缴纳到位,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三五”期间,平桂区以建设绿色平桂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为抓手,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等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与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城市大气扬尘综合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臭氧污染防治、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等专项行动,调整了能源结构,并推动燃煤、生物质锅炉治理和砖厂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平桂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0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92吨,均达到考核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的目标任务。
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十三五”期间,开展城镇生活源(14个)、农业源(10个)、工业源(6个)减排行动,深入推进黑臭水体及畜禽养殖排污整治,加强河道巡查,对西湾河流域、贺江流域水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建成了平桂污水处理厂,编制了《平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在鹅塘镇新塘村等5个行政村建设了11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平桂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755吨,较2015年下降39%;氨氮排放量为537吨,较2015年下降22.8%,两者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的减排目标任务。
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十三五”期间,划定了8个乡镇和21个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对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完成了乡镇(街道)及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审核。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清理了东干渠二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对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不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对农用地进行了详查,完成了质量类别划分。对黄田、鹅塘、公会、望高等四个乡镇的12个行政村方圆5公里范围进行了排查走访,未发现有涉镉污染事件发生。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发现有两个疑似污染地块,分别是广西平桂飞碟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遗址和原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已完成场地调查,并实行临时管控,在现场设置了警告牌、安全警戒线。继续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强化尾矿库环境管理,建立了尾矿库环境信息数据库,定期加强对浙江霸力尾矿库环境安全检查,实现“一库一档”动态管理。
固体废物处置管理进一步规范。“十三五”期间,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加强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定期对产危企业进行抽查考核,强化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开展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污染专项整治;严密防范和打击跨省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年产量或堆存量10万吨以上企业堆存场所的环境整治。
生态环境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平桂区开展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公益林管护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珠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68.76%,较“十二五”期末提高了1.58个百分点,森林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用实际行动贯彻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扎实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完成木桥面尾矿库等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约237.16公顷,对4523亩工矿用地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复垦为农用地,将昔日尾矿库建成国际标准A级专业足球训练场,治理成效获得自然资源部公开表扬。
生态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十三五”期间,“生态乡村”建设全面提速,截至“十三五”期末,共有34个行政村获评为市级生态村、16个行政村获评为自治区级生态村。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平桂区人民政府结合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夯实了党政主要领导对生态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增强了其履职意识,明确和细化了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了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责任与担当,有效降低和减少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现象的发生,全面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完成监测、执法、管理机构改革。2019年9月和10月,组建了贺州市平桂生态环境局和贺州市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局队合一”;平桂生态环境监测站调整为市驻平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市级统筹环境管理、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整合了行政资源,实现了机构职能优化配置。
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为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有利条件。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中,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等写入党章,将生态文明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同年9月11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2019年9月11日,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等文件。目前,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统筹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平桂区也正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随着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推进,将为平桂区生态环境保护创造全方位的有利条件。
应对气候变化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推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机遇。2020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联合国大会、气候雄心峰会等会议上,向世界作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中和”的重大宣示。由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位置更为突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应对气候变化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推动,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实现降碳与污染物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增效;有利于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的调整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等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广西工业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正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贺州市工业发展的工作重点是进行传统优势产业的升级与完善,选择性导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应用等产业领域,梯度推进地区产业的升级,并以此带动产业体系迭代。平桂区“十四五”也将着力推动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引领,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和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这些工作将进一步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减轻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生态环境意识显著增强并形成强大保护合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经过“十二五”和“十三五”的攻坚克难,生态环境保护度过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峰值阶段,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伟大转折,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也显著增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空前关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低碳生活等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深入人心。目前,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也更加积极主动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已经形成,为平桂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与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在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方面,亟需加强管网铺设及运营管理,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方面,已建成的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较少,“十四五”期间的建设工作量较大;平桂城区配套管网老旧、破损严重,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收集率偏低,未达到预期效果。挥发性有机物和扬尘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生态修复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需要提速,这些都是“十四五”面临的实际问题。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十四五”期间,碳酸钙、黄金珠宝、美妆、服饰、金属新材料、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是平桂重点发展的产业,其中,碳酸钙是传统产业,目前大部分企业规模偏小、工艺技术落后、技术装备水平普遍较低,污染防治设施也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特别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处理问题已经成为碳酸钙产业发展的瓶颈。对其进行资源循环利用,加大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升级生产工艺是实现产业绿色转型的必由之路,但是要实现这个目标,还面临着技术、人才和环境治理基础设施不足等多重因素的制约。黄金珠宝、美妆、服饰、金属新材料、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培育发展的同时,也会增加污染物的排放,对平桂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新的冲击。另一方面,平桂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有待提高,以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工作。
实现人民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期望、高要求压力较大。随着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的增强和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逐步加大,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与期望越来越高。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出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也进行了改革,使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职能越来越多,责任越来越大。碳达峰碳中和与美丽中国建设的提出,使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更重了,要求也更高了。但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薄弱,环境治理资金不足、先进技术缺乏,环境监管与环境应急设施不足、手段较落后,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及环境治理精准化水平不高,这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高期望、高要求工作目标的难度很大。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巩固强基、调整优化、充实完善、提能防险”为主线,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温室气体控制、环境风险防范、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各项工作,力求建成“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发展模式绿色高效、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方式低碳节约、生态制度完善健全”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为建设“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作贡献。
坚持新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本理念,严格遵循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路,把建设优良生态环境作为基点,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的新景观。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注重加强环境保护科技支撑,提升科学治理和精准施策水平,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实现生态环境的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治理。
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坚持系统观念,区域、流域、城乡统筹,坚持生态保护空间、产业发展空间、城市建设空间统筹,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发展。强化平桂生态环境优势,提升生态功能,提供生态产品,打造品质卓越、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美丽新平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互动的“联防、齐抓、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2025年,平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并进一步提升,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生态优势和生态魅力更加彰显;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削减并达到考核要求,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饮用水安全得到根本保障;生态经济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生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生态文化更加繁荣,绿色生活方式成为主流,生态福利更加丰厚,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为“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到2035年,平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优良,位居全国全区前列,生态优势和生态魅力更加突显,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经济发展壮大,生态治理现代化体系初步形成,“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
|
环境质量 |
1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7.5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
2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
27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
3 |
地表水 质量 |
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劣V类水体比例(%) |
0 |
0 | ||||
|
4 |
地下水质量V类水体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
5 |
声环境 质量 |
噪声功能区达标 |
达标 |
达标 |
预期性 | |
|
6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环境污染治理 |
7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 |
4755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
8 |
氨氮排放量(吨) |
537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
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吨) |
—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
10 |
氮氧化物排放量(吨) |
192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
11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2.5 |
不降低 |
预期性 | ||
|
12 |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13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14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达到考核要求 |
达到考核 要求 |
预期性 | ||
|
15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8 |
达到考核 要求 |
预期性 | ||
|
16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粪污综合利用率(%) |
达到考核要求 |
90 |
预期性 | ||
|
风险防范 |
1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达到考核 要求 |
预期性 | |
|
18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达到考核 要求 |
预期性 | ||
|
生态保护 |
1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83.3 |
不降低 |
预期性 | |
|
20 |
森林覆盖率(%) |
68.76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
21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公顷) |
不降低 |
不降低 |
预期性 | ||
|
应对气候变化与资源利用 |
2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达到考核要求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
2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
118.5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
2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达到考核要求 |
达到考核 要求 |
约束性 | ||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强资源合理开发及综合利用,不断提升企业的科技含量,着力推进产业生态化,打造产业良性循环生态圈,构建具有平桂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依据平桂区优势资源,大力实施“345”战略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以打造“绿色高端碳酸钙产业集群、黄金珠宝产业集群、大数据等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3个特色产业集群,“金融业产业集群、建筑业产业集群、生态养殖业产业集群、康养文旅业产业集群”4个优势产业集群,“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业、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现代商贸业产业集群、现代物流业产业集群”5个重点产业集群为核心,以《广西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贺州市平桂区碳酸钙产业“十四五”绿色发展规划》等规划为依据,带动发展相关产业,打造循环生态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构建具有平桂特色的现代生态工业体系。
积极融入大湾区经济圈,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坚持绿色导向,有效引导承接产业向生态产业转化,鼓励现有重点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提升,积极参与清洁生产认证和绿色工厂认证,对照绿色制造体系实施贯标行动,提升企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积极争创绿色园区。努力将平桂区打造成为大湾区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深化与发达地区园区、高校、孵化器合作,引入资源,共建“创新飞地”,对重点项目提供孵化和引导服务。
积极推进国家和广西相关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和要求,依托贺州市城区轻工业综合体规划建设配套规划,完善平桂区各轻工业综合体环保准入条件,促进中心城区和重点园区开发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两高”项目严控目标,促进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市场,加大对石灰、建材、水泥等行业中,技术不足、产能落后企业的淘汰力度。在能源、水、电、融资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淘汰污染重、能耗高的落后生产能力;采取差别电价、水价等经济手段,促进相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或工序尽快转移或淘汰。推进碳酸钙、石材等产业进行园区搬迁重组、优化布局,达到节能减排、低碳产业建设效果。
紧紧围绕西南大数据副中心、中国南方数据云港、数字贺州产业园等新兴数字化高科技产业进行产业园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大健康、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助力加快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全面促进平桂区产业向高科技、生态化前进。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强产业、补短板,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产业,以现代设施农业、生态养殖、农旅康养为重点,加快布局现代、高质、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推动自治区级现代设施农业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提质升级,积极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拓展乡村特色品牌产业,加快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发展农村电商末端网点,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加快畜牧业发展,壮大特色经济林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水生经济,突出品牌强农导向,积极创建“三品一标”等特色生态食品品牌,推进农村产业不断向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绿色低碳消费宣传,普及绿色低碳消费知识,营造绿色低碳消费的文化氛围,使绿色低碳消费变成每个消费者的习惯。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生产,以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加大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力度。采用补贴、奖励等方式,鼓励居民购买绿色产品,大力推广节水器、节电灯、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绿色建材等,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开展节水行动,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
加快衣、食、住、行等各领域的绿色转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抓手,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式转变,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优先保护饮用水安全,加强水环境精准化治理,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流域联防联治,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面清理整顿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加强农村分散饮用水源安全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千吨万人、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治,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截污设施建设,加快保护区标志和防护隔离设施的设置,进行水源地环境保护。“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展平桂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并逐步实施平桂区各乡镇(街道)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保障平桂区城区及各乡镇饮水安全,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开展水源地上游水质监测,重点水源地监测等工作,构建水源地水质监控信息平台及自动预警系统,从而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与监管。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与监管,进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形成“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水源地的安全监控和规范化管理,预防突发性水事件,确保用水安全、社会秩序稳定。
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全面增强平桂区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战略储备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区域化集中式改造,完善重点区域供水骨干网络。“十四五”期间,完成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贺州市备用水源)的建设,大力推进贺州市新村水厂建设工程,积极发展城乡扩网和连片集中供水系统,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开展以“流域排污清查整顿、工业企业减排减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环境全面洁化”为主要内容的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确保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入河排污口加强监督性监测,开展平桂建成区排污口治理工作。
对现状人类生产生活挤占河湖生态空间、存在水环境问题的河湖,通过外调水源、清淤疏浚、河湖滩湿地恢复、生态修复等措施,维护河湖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重点实施平桂区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适当拓宽贺江主河道的部分河段来增强泄洪能力并沿河建设绿色走廊,逐步恢复河道的生态功能,促进区域水环境改善,降低贺州中心城区的内涝风险。提高沿河两岸乡镇、村庄人口密集区和农田的防洪能力。加快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落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着力解决村镇的防洪安全、构建蓝绿生态空间、提升村镇水环境质量。
继续实施入贺江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四五”期间,以西湾河为重点,对平桂区入贺江河流进行治理,通过切实可行的绿色生态修复措施,从多界面、多节点、多特色入手,达到复绿河岸、复原生态目的;改善西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健康水平,提高西湾河排洪能力,力争实现贺江支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开展河道垃圾专项清理,全面清理河道内及岸坡生活垃圾、废弃物、堆积物,集中清理打捞水面垃圾、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确保河道畅通整洁。
“十四五”期间,按照“以空间换时间”应急思路,对平桂区西湾河(五拱水河)、沙田河(小凉河)、大平河(大水河)等河流的信息进行展示和描述,根据现场勘查,编制完成平桂区“一河一策一图”,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支撑。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合理布设畜禽养殖场建设区域,建立生态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农业。
全面推进平桂污水处理系统提质改造工程建设,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善城区、乡镇排污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平桂区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完善镇级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全面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开展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检测,查清污水管网覆盖现状、功能状况、错接混接漏接等基本情况及排水户接入情况,根据管网排查检测结果,制定完善建设改造方案,形成分年度建设改造计划。重点进行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十四五”期间重点改造厦岛寨、担石村、灵峰桥南、鸭子寨、出水塘、黄田镇农贸园等棚户区,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平桂城区范围内生活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清淤疏浚等工程,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加强餐饮业、临街铺面、市场废水排放管理,严禁利用雨水管网排放、倾倒废水。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资源化利用,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工作。对鹅塘镇已有污水处理站的村要全面推进污水处理站改造提升和农户管网覆盖。在望高、沙田、黄田、公会等乡镇新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持续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加强旺高工业园、平桂黄金珠宝产业园等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深入推进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引导重点排污企业提高对工业废水的综合利用、治理技术水平。
重点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控,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减少废水产生,控制污染排放。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提高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重点围绕石材加工、制药、黄金珠宝加工等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水利用,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企业用水效率提升。推行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严格监控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引导农民施用配方肥、缓释肥,加快实现水肥一体化利用;集成应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化肥农药流失、废弃农膜及农药包装物治理,政府可采取委托治理或托管运营等方式购买环保服务,委托第三方治理;采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高效输配水工程、加强田间高效节水、推广和普及农业节水技术等农业节水的主要对策与措施,因地制宜制定激励农业节水的相关财政、奖励、补贴等政策和办法,全面提高农业节水水平。
探索政府、企业、农村社区三方协作治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下,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统筹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如实施农村河道、道路、绿化、生活垃圾、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与社会化管护模式,把村民培养成为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实现民建、民管与民享。
加强养殖分区管控,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和模式,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加强规模化养殖和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种养结合,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规模化养殖场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十四五”末期平桂区规模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积极推广工程化循环水、大水面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多种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制定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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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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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推进路花水库工程建设,推进贺州市新村水厂建设工程,贺州市姑婆山水厂建设工程,实施平桂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进行平桂区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强平桂建成区排污口治理、监管工作,实施贺州市平桂区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开展盘谷河紫云湖、华山河静月湖河湖连通工程,重点开展西湾河、沙田河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实施贺州市平桂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贺州市旺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推进平桂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推进平桂区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开展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工作,消除建成区管网空白区,积极开展平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版。
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持续抓好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春季攻坚行动”、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夏季攻坚行动”、以工地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等大气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秋冬季攻坚行动。
着力于城市环境管理,持续抓好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着力于城郊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着力于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力度。
进一步巩固细颗粒物(PM2.5)治理成果并确保稳定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扎实推进各部门联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上级部门发布大气污染预警信息时,各部门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手机平台等方式,将企业错峰生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要求通知到企业和农户;及时启动对企业实行错峰生产、限产;停止土石方施工和禁止重型货车、农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中心城区等应急响应措施。做到技术服务到位、监测预警到位、应对措施到位、督查监管到位。
3.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强化应急减排措施
“十四五”期间,平桂区紧紧围绕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PM2.5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平桂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环保小区和西湾站点周边区域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并及时更新完善,做到涉气企业和工序减排措施全覆盖。结合“帮企减污”指导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完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各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将VOCs和NOx排放量大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依法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推动企业限期达标治理。对已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达不到实施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处罚,并定期通报。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
2.1实施源头替代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制定、实施低VOCs替代计划,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板材、家具、汽修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2.2全面摸清涉VOCs行业企业底数
组织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执法检查抽测,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企业抽检率不低于50%。按照《广西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治理指南》要求梳理抽查问题,提出治理要求,强化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可行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更新完善VOCs排查统计表,形成企业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
2.3.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整顿
以人造岗石、塑料母粒、树脂、汽修、油品存储等行业为重点治理行业,以间/对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丁二烯、三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重要臭氧前体物种为重点排查对象,管控排查VOCs治理突出问题,整理突出问题清单,指导企业编制治理方案。逐步淘汰末端治理仅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活性炭吸附等低效处理技术,整顿存在敞开式作业的石材加工、汽修等企业。“十四五”期间,人造岗石、塑料母粒等行业企业和其他VOCs年产生量大于10吨的企业进行VOCs在线监测管控。
2.4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
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企业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实施石材加工企业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推动企业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2.5强化设施运行管理
相关企业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督促企业做好台账管理,对于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建立工业园区和集群企业VOCs组分管理台账,结合走航监测、工业园区和集群周边微站监测,精准识别特征物质,加大工业园区监管力度,推进建立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鼓励推广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集中喷涂、共享喷涂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2.6加强帮扶指导
对平桂区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严格把关,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十四五”初期完成人造岗石、塑料母粒等行业“一行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并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VOCs治理设施情况调查并建立台账。
对平桂城区周边经营状况较差,经济产能效益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落后的砖厂和石灰厂工业炉窑(典型企业如万明石化、长丰砖厂、宏泰建材水泥粉磨站等)实施补贴淘汰工作;深入开展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工业园区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推动供热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自备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持续推进65蒸吨及以上燃煤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建筑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取消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加强新生产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核查车辆的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在线监控等,抽测部分车型的道路实际排放情况,基本实现系统全覆盖。
持续推进实施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加强污染天气期间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抽查。健全重点企业用车管理,督促危货企业使用广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完善、规范危货车辆电子运单管理;加强联合执法检查,解决平桂至市区路段交通拥堵问题,减少汽车怠速行驶造成的尾气污染。
2.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淘汰老旧、高油耗车辆。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大力推进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更新,逐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依法实施相关标准。
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加快城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持续提高全区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
全区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尽快实现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标准并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加大对郊区、农村、国道及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点的抽检比例,严查生产销售标号与标识不相符、质量不合格、掺杂掺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油品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4.强化油气回收治理
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重点加强油气无组织排放达标监管。稳步推进安装加油站油气处理装置,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建设试点。科学评估加油站规模、汽油销售量、加油站对周边环境影响等因素后,确定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范围,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试点推行。每年9月至10月,以日间加油量较大的加油站为重点,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执法行动。
第四节 积极控制大气面源污染
严控城镇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平桂区属于新兴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十四五”期间有大量基础设施需要进行建设,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任务重、压力大,需要进行严格管控。
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密目安全网、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八个百分之百”、“六个一律”的基本要求。建筑工地需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继续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快修缮硬化城市主干道周边及城乡接合部道路,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旺高工业区)园区内所有企业厂区道路要求全部硬化;实施207国道沿线企业厂容厂貌整治工作,加强207国道(担干岭加油站至旺高工业区路段)、323国道(飞碟公司至羊头镇黄石村路段)主干道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力度。根据公路扬尘污染状况,适时开展冲洗工作,确保市区道路环境卫生整洁无积尘。207国道(担干岭至石牛塘石材开发区)路段各出入路口适宜位置建设车辆冲洗平台、高压冲洗设施,并落实专人负责清洗进出车辆的轮胎和底盘,确保车辆清洁,不将泥尘带至207国道;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门前实行“三包”。
严格管控渣土运输。落实城市建筑渣土、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严肃查处将建筑渣土、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违法行为;划定渣土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依法处罚未做到密闭运输的渣土车辆;尽快划定平桂区内渣土堆放点,规范渣土统一堆放,取缔非法消纳场所。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交通运输局等多个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加强运输企业教育,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加强矿山、石场扬尘治理。矿山、石场等企业落实湿法作业,对易产生扬尘隐患的工段、地点设置相应的雾化喷淋、密闭传送运输等装置,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矿山收费站出口设置冲洗平台,要求所有矿山企业出来的运输车辆全部冲洗干净,杜绝带泥上路,矿山收费站出口至207国道路段做好洒水保洁。所有石材开采企业全部安装扬尘实时监控设备,做好水土保持各项工作。
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严格落实地方焚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强无人机自主巡查能力建设,基本覆盖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加强铁塔视频在线监控,年度火点处理率不低于85%。紧盯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等3个重点时段,重点开展秋收春耕、榨季期间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实施有组织科学焚烧管理,严密组织、严格监管、严肃责任,定人定责定田块,编制实施秸秆烧除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限度地开展秸秆烧除活动。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复制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大力推进秸秆变肥、秸秆畜禽、秸秆能源、秸秆原料等4大工程,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扶持,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以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为依托,统筹构建秸秆收储平台,完善收储运网络体系,重点围绕粮食主产区建立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行政村根据生产实际建立临时堆放转运点,提升秸秆离田利用能力。完善农机补贴政策,加快适用农机研发,提高机械化种植水平。
控制农业源氨的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
加强城镇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城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摊点实行“集中布局、进店经营”。
4.强化汽修美容行业污染治理
“十四五”期间进行汽修美容行业污染治理行动,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引导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使用油性涂料的,综合去除效率不得低于90%;使用水性涂料的,综合去除效率不得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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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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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源污染治理:推进开展人造岗石、塑料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试点工作。实施石材碳酸钙行业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和集聚区环境整治,促进相关产业和工业集聚区绿色发展。 移动源污染防治:进一步进行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 大气面源污染整治:实施207国道沿线企业厂容厂貌整治工作。以露天矿山、石材加工、建筑施工为重点,实施扬尘大气污染专项治理项目。 |
落实噪声环境功能区规划,强化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建筑工地和工矿企业噪声及振动污染监管和治理,全面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按照城市用地功能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在城市建设中落实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要求,划定噪声污染防控区域,通过加大监管力度,预留缓冲区、防护带,以及合理规划布局工业、居住、交通等建设用地等措施,从布局上避免噪声扰民。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合理规划地面交通设施与邻近建筑物布局,从源头上缓解交通噪声污染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强化社会生活监管和治理。加强城区街道环境管理,严控商贸区各类小型加工、小型机械、小型作坊等运营,强化文化娱乐场所扩音设备运营时间及音量监管,推进安静居住小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试点开展噪声地图绘制工作,指导环境噪声达标区长效管理工作。
着力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新建、改扩建交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城市道路建设,加强城区道路路况改造,做好道路交通管理;限制或设立禁止高噪声重型机动车辆进入城市路线及时间,对噪声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的铁路、主要道路沿线区域设立隔声屏障,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大噪声治理力度。
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指导和监管,规范文明施工。严禁午间、夜间产生噪声的居室装修作业,严控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推进建筑施工的噪声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执法,完善执法手段,努力减少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稳步推进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用低噪音设备或建设隔音设施控制噪声污染。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业企业,应合理选择厂址,并建设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做好新工业和已撤销工业的建设时序规划,防止“新厂老邻居、老厂新邻居”噪声污染问题的产生。加强绿化建设,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立绿化隔离带;积极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及时受理群众对噪声扰民的投诉,严厉查处噪声环境违法行为。
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做好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管控修复、协同治理,有效解决存在的土壤环境问题,有效管控土壤用地污染风险,全面提高土壤环境质量。
建立重金属、农药、有机污染物排放源等土壤污染潜在风险源数据库,更新涉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每年都公布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依法对其周边土壤开展定期监测,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做好用地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年度自行监测与信息公开,做好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拆除的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备案与实施。
推进社会源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布局与建设,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配合自治区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根据详查的数据结果,对土壤污染类型、污染物种类、污染物空间分布等进行分析,全面掌握污染土壤分布、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等。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开展平桂区生态环境质量调查,逐步建立完整的矿山生态环境数据库,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档案、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清单,充分发挥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的作用,对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用地及时纳入监管范围,督促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排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名单。
深入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在重点重金属防控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的地区,推进相关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等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引导和支持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行业企业加快实现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提标改造。推进实施重金属减排项目,严格执行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确保辖区重金属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做好化肥、农药使用的有效、精确管控。制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动有机肥、生态肥的使用。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工作,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为基础,充分考虑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数据,做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建立分类清单。结合农用地安全利用考核任务目标,制定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阻断或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按照《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函〔2019〕39号)要求,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基础,结合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考核任务目标,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杜绝平桂区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情况发生。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加快现有相关行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完善建立动态查补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整治机制,做好分类管理,确保全面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做到“查出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按国家要求和部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应当及时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保障农田土壤质量。
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或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开发利用的地块,必须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监测。
加强推进污染土壤分区分级分类修复治理,落实《贺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及《贺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关平桂区的重点任务目标,加快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重点开展对原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重金属污染场地、平桂飞碟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遗址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的环境调查、治理及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广西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土壤和矿区、尾矿库、废渣污染等问题整治,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重污染问题整改。
开展矿山“三废”治理工程、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尾矿治理工程、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对污染管控清单上的地块继续推进生态恢复工程,有效推进矿区实施《贺州市平桂区矿山排废区选址布局论证报告》中尾废矿渣临时存储场地的建设,妥善做好矿区废弃物、建筑垃圾安置,达到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利用,生态安置,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矿山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面完成矿业绿色转型。
努力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科技水平,提高土壤修复治理综合能力。加强土壤治理与修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通过分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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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土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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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地块治理项目:平桂区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疑似污染地块治理项目、平桂区污染地块治理项目。 |
坚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重点推进一批生活垃圾、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的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助力形成贺州市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框架体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完善平桂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系统,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开发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以及生活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保障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推进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示范,做好垃圾收集分类管理,为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加快乡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建设。同时,依托当前循环经济产业,将污水处理厂、部分生活垃圾及畜牧养殖废弃物通过堆肥等技术结合起来,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有机肥品质,用于生态果蔬种植,减少环境污染。
完善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收运台账、处理监控等信息平台,实行数字化管理。加大检查力度,规范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的收运与处置,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以及监督管理体系,明确餐厨垃圾的去向和数量。严格餐厨垃圾收运准入制度,确定收运主体,根据服务半径配置专用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加快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扩大服务能力,加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沼气、生物柴油、工业油脂、有机肥、农业营养液等高附加值产品。
针对平桂区“十四五”发展的碳酸钙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建筑业、养殖业等重点产业,有效推进相关碳酸钙企业按照《广西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完善设备、提高技术水平,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再生资源、碳酸钙、建材固体废弃物、农林废弃物、养殖粪污等综合循环利用和处置。针对碳酸钙产业,推进企业由传统“资源—产品—废弃物”经济发展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和深度发展。按照“分类处置,综合利用,吃干榨尽”的原则,对矿山开采、现状排废区及历史排废区堆存的“边角废石”等尾废矿渣进行综合回收利用,用于生产石材粉体材料、人造岗石、涂料、塑料母粒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强采矿工艺与方法研究,提高采矿回采率;开展边角料、废料回收,用以制作人造岗石、水泥、环保砖等建筑材料,升级发展“矿山开采—天然石材—边角废料—重钙粉体—人造岗石—涂料、塑料—废浆废渣再利用”的生态绿色循环产业链。采取回填、筑路等方式,同时对伴生矿进行提取与利用,制作钾钙复合肥用于土壤改良剂等,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率的提升。针对建筑业,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项目建设,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逐步构建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同时加快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材料,发展循环建材绿色产业。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加快涉及岗石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打开固废综合利用局面。
加大、加深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有针对性的加快工业、农业、养殖业等行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研发,提高秸秆、粪污等农产品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和科技水平。依据贺州市相关政策,积极引入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碳酸钙下游产业和衍生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改变原有生产方式,搭配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实现产品多元化、资源利用高效化、能源消耗减量化、产业循环化,全面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量,实现绿色发展。
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按照《贺州市平桂区矿山排废区选址布局论证报告》实施矿山废物、建筑垃圾等有序、安全排放,做到固体废物存放、运输、资源化、处置全链条防控。探索建立废弃物在线交易系统和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推动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
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管理。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的全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实现专业化、规范化、集中化转运。不断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进辖区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规范废油、废电池的回收、存放、运输管理。做好化肥、农药等包装物的收集、处理措施,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布局与建设,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
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严格控制有毒高风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支持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厂内对危险废物进行再生或综合利用。
完善、严格管理医疗废物管控体系,尤其做好区内各卫生院、社区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登记制度,做到精确管控,加快建设新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大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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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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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实施硫酸锰和碳酸锰生产及废渣制砖项目、石材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20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石材废渣及岗石废渣处理项目,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 |
积极推进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促进能源开发利用、经济增长和节能降碳协同发展,加大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有效实施气候减缓措施。
1.做好降碳方案,加快淘汰落后能耗产业
围绕能耗节能减排和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控制能耗消费,重点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政策,加强高耗能新上项目监管,加快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加强工业节能降碳。以石材碳酸钙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产业、建筑业等高能耗行业为重点,强化能源消费总量管控,制定平桂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加强碳排放管控,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加快调优产业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进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发展,构建集约高效的低碳物流体系。
做好新建园区规划,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用能负荷集中区积极推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实施一批节能重点工程和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示范项目,逐步构建循环产业链体系。加强工业节能动态监测,对年耗能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动态跟踪,定期分析,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监测计划,实现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优于国家平均水平。
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坚持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大力引进成品油、天然气等资源,积极加快开发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同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
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依据自治区有关光伏发电政策,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推动光伏发电、农业生产加工、休闲观光旅游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加快推进能源利用方式向多元化、节约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变,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产业。加快推进电网智能化改造,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加快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以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
加快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支持农村沼气建设。依据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有条件开展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建设,减少传统能源使用。对重点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监管,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速城区充电桩建设,有效提高电动化比例,降低碳排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开展碳金融业务。做好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快排污许可制度与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协调和整合,研究建立符合贺州实际情况的碳排放权交易专业机构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联系紧密、稳定的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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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减缓气候变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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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生态系统碳汇:进行姑婆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姑婆山生态水源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森林抚育)等建设,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扩大生态产品供给,不断提升生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严格落实《贺州市“三线一单”报告》中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控制各类生态空间内的各类开发利用活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贺州市“三线一单”报告》中划定的平桂区生态保护红线180.08 k㎡,占平桂区域面积的比例9.70%;陆域一般生态空间798.12 k㎡,占平桂区域面积的比例43%。6个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广西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广西贺州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贺州东北部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平桂区其他优先保护单元。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对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等的各类保护地一般生态空间,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外评估得到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暂无既有管理规定的,限制有损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按照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平桂区水环境质量现状,按照《贺州市“三线一单”报告》划定的管控分区要求,对广西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区共6个单元进行优先保护;对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重点管控单元、平桂大理石矿区重点管控单元、平桂区布局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平桂区其他重点管控单元等7个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现行规定执行,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发展,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承载范围内,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实行雨污分流,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推行初期雨水资源化利用,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其他水环境区域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水质改善。
对划定的4个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参考各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发展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经济发展的差异性而进行有针对性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46号)等要求,对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实施管控。对农用地安全利用类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严格管控类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对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实施重点管控。
以自治区和贺州市下达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为能源利用上限,并且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中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规定,停止高污染燃料使用,改用清洁能源。规划到2030年,平桂区用水总量不超过3.45亿m³的上线,并且按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生态用水保障四要素和管控分区划定结果严格落实水资源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建立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发展权补偿制度,鼓励符合水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发展,加大水利水资源投入倾斜力度。
守紧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在依法、有序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污染耕地集中区域开展治理与修复,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限期关闭拆除。鼓励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严格落实《贺州市“三线一单”报告》中的分区管控要求,对101个重点管控区共229.47 km²,在实现集约规模开发的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对一般管控区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准入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开采方式科学化、采矿作业清洁化、废料排放无害化、矿区环境优良化、社区和谐化,建设绿色矿山。
严格落实《贺州市“三线一单”报告》中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平桂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此外,针对平桂区重点发展的碳酸钙产业,严格落实《贺州市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准入条件》,严格规范资源开采、产品生产和运输等环节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好山地、江河、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加强对广西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广西贺州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推动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加强华山水库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根据《贺州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全面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积极推动树种结构调整、低产低效林改造、乡土珍贵树种培育、国家储备林建设,持续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十四五”期间,继续开展华山水库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自然湿地岸线维护、(岸线)植被恢复、水禽栖息地恢复等手段,逐步恢复和提高湿地生态功能,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丰富生物多样性。
扎实推进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编制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发展规划。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三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提升和扩大生态屏障森林质量和数量,进一步擦亮“中国长寿之乡”金字招牌,提升“金不换”生态优势。
依法依规加强推进江河湖库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及岸线开发利用区划定,实行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继续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健全水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河湖岸线保护,确保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上级管制目标。
重点对平桂区易发、多发水土流失区域、部分生态敏感区域如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进行水土保持,尤其是依据《贺州市平桂区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对东安江源头区域、沙田镇桂山水库水源地、公会镇社山水库水源地、公会镇东冲水源地、公会镇大姚冲水源地、大平瑶族乡沙子冲水源地、水口镇桐木冲、杉木冲水源地、西湾(平桂)工业区富江水源地、羊头镇电站水塔水源地等进行重点监测、预防与治理。注重依靠自然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保障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以及人居环境。
重点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建立健全水生态资源保护,净化入江河湖库内水质,有效保护水源地水环境质量。通过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配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等,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逐步恢复河道的生态功能,促进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村镇的防洪安全,构建蓝绿生态空间,提升水环境质量,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从源头上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因开采技术条件现阶段不能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或选冶技术水平暂未达标的矿床,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上不得开发;已设置采矿权的,应建立具体的、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破坏性开发。加强政策性退出产能及生态保护红线内重要矿产地保护。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与利用,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勘查与整治。根据《贺州市碳酸钙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要求》,明确碳酸钙矿山范围,严格矿山开采、生态修复及其监管的具体要求,高标准做好矿山的开采、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
第三节 健全与落实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建立与完善《平桂区全域国土空间生态补偿机制》等生态补偿制度,积极与上下游各县(区)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推动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与赔偿机制的落地。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河长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实行河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平桂区属于桂东北生态功能区,贺州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在“十四五”期间应该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野生动物观测,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建设。
切实做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3—2030年)》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
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濒危动植物种和古树名木的拯救与保护。积极开展野生生物资源、植被资源调查。加强有害病原微生物及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构建生物多样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环境风险监测与评估、预测与预警。
完善广西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广西贺州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生态廊道,设立专门保护站点,重点加强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就地保护、近地保护、迁地保护。
每年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为契机,在充分利用宣传册、宣传版面、报纸媒体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发展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新媒体宣传模式,让环保宣传“进广场、进企业、进乡镇、进乡村、进校园”,全面提升大众保护意识。同时,积极与国际保护机构、科研单位、企业及个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方法,进行试验和示范。
对于广西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广西贺州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制定保护规划,定期监测与评估保护成效。加大对智慧森林防护系统、无人机、GPS定位仪和红外相机等先进巡护手段的引进力度,提高森林巡护的效率和质量。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专业技能与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控,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区域禁止开发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
积极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野生濒危物种调查与科学保护项目。开展主要森林病虫害和重要入侵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方法研究,进行示范推广;选择不同资源类型的植物进行保护利用研究,形成资源植物可持续经营的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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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生态保护建设与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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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林湖湿地生态保护:开展姑婆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姑婆山生态水源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森林抚育)、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平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平桂区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控项目、贺州市平桂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平桂区水口镇乡村振兴·宜居乡村项目、平桂区乡村风貌提升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桂区乡村风貌整治提升工程。 |
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健全环境安全管控机制,深入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风险源管理,特别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执法力度、环境宣传力度的支持,优化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提升平桂区全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全域生态环境安全。
进一步加强应急、监测、监管执法、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门队伍建设,增加必要的办公用房、增配办公设备、监测设备,加强乡镇一级基层生态环境管理人员配置。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应急管理、风险防范、监管执法、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培训,提升专业队伍素养。定期开展业务服务终端使用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效率。通过专项行动,以打促练、练打合一,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炼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环境执法行风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环境执法队伍清正廉洁、文明高效。
完善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站点,逐步推动“天地空一体”森林资源监管平台等监测平台建设,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各级、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的数据联网工作,确保环保数据真实可靠、公开透明。
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点面结合、推进环境执法向专项整治转变,持续、重拳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坚持刚性执法、铁腕治污,强化环境监管,严格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整合力量出重拳,精准发力除隐患,坚决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利用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综合手段,推进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加强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各重点案件、空白领域的案件督促指导力度。
深入落实《黄田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等13个应急预案、《望高镇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应急文件,做到应急预案的协调统一;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强化环境保护部门与平桂区内监测机构的应急联动;完善大气、水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响应与应急机制,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强化企业、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和水平。推进环境执法与环境应急管理深度融合,执法人员与应急人员融合参与应急值班值守,纳入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物资保障等应急体系建设,建立融合指挥管理制度,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水平。
推进“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建设,实现生态环境数据的公开、共享、透明、真实、可信;推动集监管、监控、预警等一体的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加强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管理,增强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污染源、重点排污口等关键位置的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管理。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建立交叉检查制度,提高检查实效性。健全执法监测工作机制,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开展污染源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评估、整改措施跟踪等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贯彻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执法职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履职责任制度,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使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据共享与应用平台建设,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数据的共享与应用;推动集监管、监控、预警等一体的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
加强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管理,增强对农村污染源、重点企业污染源、重点排污口等关键位置的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管理。建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机动车尾气排放与污染状况。
建立信息齐全、数据准确的风险源及敏感保护目标的数据库,准确掌握区域流域重点环境风险分布情况,重点监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或者污染源,实现监测信息实时共享,切实做到环境风险精准防控、实时防控。加强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监管和惩处力度,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监管,重点加强较大及以上风险等级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管理。以“一废一库一品一源”(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辐射源)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环境风险源管理,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完善企业、重点行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备案,对重点企业等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做到一企一档,同时建立常态的跟踪风险评估制度。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加强预案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在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容易突发跨区域生态环境事件领域,加强与桂江流域上下游、相邻城市与区(县)的信息共享与公开,促进突发环境事件的联动体系建设。强化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加强完善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等引发的污染事故环境应急响应体系,提升区域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水平。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加强辐射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辐射建设项目审批,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强化高风险移动放射源辐射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做到100%安全收贮,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辐射事故。
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严格执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及考核,其结果作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联合执法,推动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和监督制度。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管控,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逐步形成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按照贺州市“三线一单”中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农业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空间,分级分类管控。将平桂区逐步建成国土空间格局合理,生态环境优越,资源利用高效,产业发展集聚,经济发展迅速的“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
严格落实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及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对广西贺州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广西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进行优化整合,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平桂区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十四五”期间,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构筑绿色生态系统。以森林、河湖、湿地为基础,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绿色矿山等为重点,构建复合式、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安全屏障,保留永久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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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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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应急与监管能力:平桂区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贺州市平桂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及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项目。 |
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治理、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精准施策协同治理,以完善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为发力点、突破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和能力保障。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排污许可等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机制。加快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公益林保护等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建立《平桂区全域国土空间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落实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生态补偿和民生补助机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和民生补助政策。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改变目前由林业部门进行单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现状,建立生态环境、旅游、农业、水利、林业等多部门联合补偿机制以及市场补偿机制。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配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
强化环境监管目标责任制度、生态环境部门评估制、深化生态环境部门帮扶制、加强社会公众链接制、监管执法奖惩制、企业园区信誉制、推进公检法司合作制和行政审批承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贯彻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目标评价考核机制,对各主要负责人推进与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监理制度、第三方治理制度等制度实施评价考核。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探索简化园区项目环评和建立清单式环境管理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快符合规划布局的项目落地园区。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促进工业企业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双达标”要求。
健全过程严管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环境监管制度。
将考核结果与部门的绩效考核相挂钩。同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牢固树立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层层抓落实,构建水陆统筹、河岸兼顾、协同共治的管理责任体系。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推进生态环境督查制度化、规范化、精简化,严格监管执法,逐级考核问责。建立常态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机制,在重要生态功能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合执法。强化执法部门的联动,实行重大案件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宣讲与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理念培训力度,培养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和科学的经济发展理念。将生态文化作为干部队伍建设和考察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公告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机制。
强化媒体的生态文化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加大对生态文化建设宣传的强度。加大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事件的曝光强度和深度。充分利用森林日、湿地日等重要节日,开展主题生态文明宣传普及活动,扩大生态文化宣传的影响效果。
提升全民公众的环保理念。在全区形成一种学习生态文明精神、领悟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生态文明准则的良好氛围,培养具有较高生态意识的公民。
积极培育与宣传农村生态文化。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培养环保习惯,树立农民环保理念。通过广播、宣传栏、文艺演出等农村生态文化培育形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态文化、生态保护意识,培育农村生态文化。
深入挖掘平桂“中国长寿之乡”金字招牌,提升“金不换”生态优势,塑造生态、康养、休闲、户外健身等文化名牌,以广西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等主要景点为载体,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立健全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体系,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生态环保进校园、进课堂、进学校课本,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学校环保社团参与环境保护。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饮食,通过口口相传,逐步形成人人爱环保、人人促环保的“绿色社会”氛围。广泛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环保APP、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教和公众沟通。积极推进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
根据平桂区“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目标,遵循国家和广西环境保护重点发展战略,策划“十四五”期间平桂区的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与项目。“十四五”期间,按照“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的发展定位,谋划和实施包括水环境治理与饮用水工程项目、大气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土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固体废弃物及资源化项目、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循环经济与能源产业项目在内的共七大类,总计35个重点项目(详见附件),总投资825617.97万元,确保平桂区“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优先保护饮用水安全为准则,加强水环境精准化治理,在“十四五”期间谋划和实施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贺州市备用水源)建设、平桂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新村水厂建设工程、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修复项目、贺州市姑婆山水厂建设工程、平桂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贺州旺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西湾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平桂区城区污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平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等12个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218058.37万元。
第二节 大气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联防联治,逐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在“十四五”期间谋划和实施包含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207国道沿线企业厂容厂貌整治项目、秸秆焚烧控制工程等4个大气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预防土壤污染为主要目标,推进完善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加强农用地合理利用,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实施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保障用地安全。在“十四五”期间谋划和实施平桂区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疑似污染地块治理项目、平桂区污染地块治理项目等2个土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2850万元。
坚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重点推进一批生活垃圾、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框架体系,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共谋划和实施包含硫酸锰和碳酸锰生产及废渣制砖项目、贺州市石材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20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等3个固体废弃物及资源化项目,总投资76606万元。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扩大生态产品供给,不断提升生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防控与应对能力,加快建立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在“十四五”期间谋划和实施包含姑婆山生态水源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森林抚育)、平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9个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总投资427750.6万元。
以建立与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为目标,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机构队伍、监测预警和环境监管信息化能力,推进平桂智慧环保、数字环保建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在“十四五”期间谋划和实施平桂区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贺州市平桂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及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
鼓励和促进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的发展,以林业、农业循环经济项目为突破口,以年产50万吨高端碳酸钙粉体、50万吨高分子填充料及年综合利用100万吨矿山废渣和碳酸钙边角料生产新型建材项目、石材废渣及岗石废渣处理项目、碳酸钙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项目等3个项目带动循环经济和能源产业发展,总投资86853万元。
“十四五”期间,平桂区除策划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与项目外,以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依托自身特色碳酸钙产业优势,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通过矿山生态修复、矿山环境治理,完善基础公共设施建设,推动碳酸钙产业优势,带动区域整体发展,积极谋划与构想EOD项目。
谋划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大气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流域水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突出问题为导向,致力于形成“经营性资源开发+特色产业发展”的水土气综合整治和碳酸钙产业融合发展的EOD项目——平桂区环境综合整治与碳酸钙产业发展融合项目。该项目着力解决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足、相关流域水质污染、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来源渠道缺乏、生态环境难以支撑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等短板,从区域资源优势出发,开展矿山土地修复与补偿、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导入绿色碳酸钙产业发展,实现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与矿山开发保护的双赢。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区委和区人民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确保实效。建立专门负责生态环境规划实施的监管机构,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任务及重点工程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解到各级政府与部门,细化落实责任。平桂生态环境局每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行动计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并将任务列入责任单位绩效考核目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区发展改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贸局、文广旅局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商沟通,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完善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的跨部门重大问题。
强化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研究推动解决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
建立健全符合平桂区实际情况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区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协议制度等,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制度促监管,以制度促发展。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加快建立资源产权制度,对全区范围内河流、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试点,形成“谁污染谁付费、谁减排谁受益”的市场体系。颁布城镇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积极争取开展资源环境税试点,以此作为扩充“环保专项基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加强与环境类科研院所、高校的联系,优化整合环境科技资源,培养环境科技人才,建设环境科技支撑体系,提升环境科技创新能力;调整科技力量的组织方式,实行以产业技术升级和关键技术为龙头、以大项目为突破口的运作体系;制定和实施生态产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有重点地推进生态产业技术进步。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环境政策体系,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和促进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的发展,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和运营。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同时,各级政府因地制宜,根据财力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节能减排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和完善地方配套激励政策,开展绿色信贷,引导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平桂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平桂区需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持续、有效的宣传贯彻到整个社会。要建立全面的、基层的宣传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口号逐步成为人们行为的一部分,提升民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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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项目建设性质 |
承担单位 |
建设 地点 |
建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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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水环境治理与饮用水工程项目 |
21805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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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贺州市平桂区水环境治理与修复项目 |
贺江流域主要支流(华山河、盘谷河、沙田河)入江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入江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 |
14885 |
续建 |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
各河流沿岸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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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湾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建设生态缓冲带14380 m、生态沟渠(宽1.5 m)32900 m、生态塘800 m2及智慧水污染防治监管系统1套等。 |
5115 |
新建 |
贺州市桂投河道疏浚有限公司 |
西湾河沿岸 |
2023—2025 |
|
3 |
平桂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
平桂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源地保护工程和水源地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程,对存在问题的乡镇水源地进行安全达标建设。 |
5594.49 |
新建 |
平桂区水利局 |
各乡镇 |
2021—2025 |
|
4 |
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贺州市备用水源) |
水库总库容为1297万m3,最大坝高67 m。最大供水规模为10立方米每日,电站装机容量2000kW;主要建筑物为大坝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大坝取水口及放水钢管、1#隧洞进口放水塔、1#、2#输水隧洞、电站引水压力钢管及输水管线等。 |
46714 |
续建 |
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市水利局 |
黄田镇 |
2021—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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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贺州市新村水厂建设工程 |
供水总规模10.0万m3/日,建设配套DN1000球墨铸铁管12.0km及厂区道路、围墙、绿化等配套设施。 |
15000 |
新建 |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
黄田镇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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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贺州市姑婆山水厂建设工程 |
新建1万m3/d供水厂一座,新建供水管网DN160~DN500铸铁管约30公里。 |
15000 |
新建 |
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黄田镇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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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湖连通工程 |
开展华山河静月湖、盘古河紫云湖等河湖连通工程、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治理活动,新建液压坝、升船机等。 |
70976 |
新建 |
贺州市水利局 |
相关 乡镇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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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贺州市平桂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新型粉体加工园污水处理站一座,建设规模为0.1万吨/天,将现状0.25万吨/天处理规模的西湾污水处理厂扩建至1万吨/天,新建西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主收集管网DN400—DN1000管约8599 m。 |
16852.35 |
续建 |
贺州市正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望高镇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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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桂黄金珠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平桂黄金珠宝产业园规划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和两座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2152.54 m2,建筑面积5048.66 m2,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 m3/d。 |
2645.5 |
新建 |
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西湾 街道 |
2021—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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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排污管网工程 |
1.平桂区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敷设污水管网37.473 km。其中沙田镇10.163 km、公会镇16.828 km、羊头镇8.443 km、水口镇2.039 km;2.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日处理量5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污水管网8 km,污水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
5226.03 |
新建 |
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大平瑶族乡、各乡镇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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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平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结合乡(镇)实际,在望高、沙田、黄田、公会等镇梯度建设一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
20000 |
新建 |
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
2021—2025 |
|
12 |
“一河一策一图”编制项目 |
编制完成平桂区西湾河(五拱水河)、沙田河(小凉河)、大平河(大水河)等河流的“一河一策一图”。 |
50 |
新建 |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 |
2021—2025 |
|
二 |
大气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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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
以人造岗石、塑料母粒、汽修、油品存储等行业为重点治理行业,以间/对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丁二烯、三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重要臭氧前体物种为重点排查对象,进行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管控排查VOCs治理突出问题。 |
100 |
新建 |
平桂生态环境局 |
平桂区 |
2021—2025 |
|
14 |
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 |
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放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出台相关优惠措施,促进民众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使用;进行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防治工作。 |
50 |
续建 |
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
平桂区 |
2021—2025 |
|
15 |
207国道沿线企业厂容厂貌整治工作 |
实施207国道沿线企业厂容厂貌整治工作,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旺高工业区)园区内所有企业厂区要求全部硬化;207国道(担干岭至石牛塘石材开发区)路段各出入路口适宜位置建设车辆冲洗平台、高压冲洗设施等。 |
200 |
新建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平桂区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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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秸秆焚烧控制 工程 |
继续完善网格化秸秆露天禁烧监管体系,对秸秆露天焚烧,实施严格管控。 |
50 |
新建 |
平桂生态环境局 |
平桂区 |
2021—2025 |
|
三 |
土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
12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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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平桂区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疑似污染地块治理项目 |
对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对重度污染部分拟建设一座处置场,做防渗处理,稳定化后集中处理;中度污染部分原地固化回填开挖区;轻度污染部分钝化处理后,恢复原有生态。 |
1500 |
新建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平桂区 |
2021—2025 |
|
18 |
平桂区污染地块治理项目 |
对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土壤开展调查、风险管控、治理及生态修复。 |
11350 |
新建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平桂区 |
2021—2025 |
|
四 |
固体废弃物及资源化项目 |
76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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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硫酸锰和碳酸锰生产及废渣制砖项目 |
一期年产5万吨饲料级一水硫酸锰、年产180万块废渣制砖项目,二期年产1.5万吨饲料级碳酸锰,三期年产1万吨电池高纯硫酸锰。主要建设球磨厂房、净化厂房、结晶厂房、制砖厂房等生产性厂房、仓库、办公楼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料浆泵、反应液泵、压滤机、离心机等生产设备。 |
20000 |
新建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望高镇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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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贺州市石材综合利用项目 |
贺州市桂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人造岗石废渣及边角料、年处理340万吨天然石材废渣、废浆项目。5000 m2的水泥砖制作区,3000 m2的石材制品加工区。 |
6606 |
新建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平桂区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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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年处理20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占地面积约1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以及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绿化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年处理20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 |
50000 |
新建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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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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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
4277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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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姑婆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 |
修建集住宿、购物、娱乐和科普功能的综合体,修建景区道路,生态停车场、防火池和有防火瞭望功能的景观楼阁等旅游基础配套工程。 |
20000 |
续建 |
贺州市林业局 |
姑婆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
2020—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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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姑婆山生态水源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森林抚育) |
森林抚育,面积4000公顷;开展珍稀动植物普查等。 |
20000 |
新建 |
贺州市林业局 |
贺州市姑婆山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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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对贺州市平桂区华山河、盘谷河、浩洞河、牛屎冲、浑水河等30个小流域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具体包括坡面水系、沟道治理、坡改梯、作业便道、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封育治理、水土保持监测等措施,防止河道下切、保护耕地、减轻水土流失、发展本地经济。 |
945 |
新建 |
平桂区水利局 |
平桂区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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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平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村级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池加固维护、排污渠修浚及管网建设、屯内三面光水利、水渠清淤,清理水塘淤泥,建设挡土墙围栏、道路硬化、建筑立面改造、公共照明设施、公共文化及娱乐整治提升、篮球场、文化楼、戏台及健身器材、公共空间整治及绿化提升、古民居修建30间、街道铺装、门楼修建、建设新型农村等。 |
85299.6 |
新建 |
贺州市平桂农村投资有限公司 |
平桂区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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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平桂区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控项目 |
在平桂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安装监控;设备系统维护升级:水文气象的观测、预警、预报等;城镇水利工程、水库、电站联合防洪调度的实现。 |
55000 |
新建 |
平桂区水利局 |
平桂区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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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贺州市平桂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
1.完成平桂区农村地区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河湖管护等。本工程涉及受益人口共31.6万人,水系整治涉及面积共965平方公里,工程建成以后保护农田共5.4万亩,对主要河流如马尾河、大平河等进行岸坡整治、清淤疏浚等,解决其水体萎缩、淤塞严重、生态退化、缺水断流等问题。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扩建)水库共13座,总库容共计7522万m3;河道治理共涉及5条河流,总河长72.6 km,岸坡整治共长135.25 km;引水项目共2个,涉及4个镇区;河道清障疏浚河道淤泥、垃圾等共计23.25万m3;水土保持治理面积共823平方公里。 2.五拱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五拱水河水体整治(7.4 km)、土壤修复工程、河道截污工程、沿岸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护坡、污染底泥清除等相关配套设施。 |
148000 |
新建 |
平桂区水利局 |
平桂区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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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平桂区水口镇乡村振兴·宜居乡村项目 |
1.宜居环境建设:各村建设改造路网扩宽、排污、道路两边绿化亮化、水渠建设、民宅外墙建设、运动场所、休闲步道等。 2.乡村振兴旅游建设:(1)特产展销木屋、蜂蜜、茶叶、八角等产业等各地点观光道路建设、民宿、露营打造、篝火派对场所打造;(2)打造水上娱乐设施:防洪堤、蓄水坝、竹筏,漂流、溪流徒步游。 |
15000 |
新建 |
水口镇人民政府 |
水口镇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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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平桂区乡村风貌提升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建设6个精品示范村屯,每个建设资金500万元,共3000万元;建设60个设施完善型村屯,每个建设资金100万元,共6000万元;对551个基本整治型村庄实施“三清三拆+”环境整治,每个建设资金10万元,共5510万元。 2.实施村屯道路硬化60条,每条道路20万元,共1200万元;建设自然村公厕28个,每个10万元,共280万元;建设村级垃圾处理设施28个,每个50万元,共1400万元。村屯公共照明558个村屯,每个2万元,共1116万元。 |
18506 |
新建 |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平桂区 |
202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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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平桂区乡村风貌整治提升工程 |
平桂区辖区三类村庄整治、村屯道路、农村公共照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条乡村风貌示范带、辖区公路沿线风貌整治提升。 |
65000 |
新建 |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平桂区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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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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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平桂区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 |
该项目主要是补充建设平桂区的相关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和应急所需仪器设备购置,完善和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
100 |
新建 |
平桂生态环境局 |
平桂区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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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贺州市平桂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及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为2800 m2,其中应急指挥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2000 m2;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1栋,建筑面积为800 m2;购置一套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 |
3000 |
新建 |
平桂区应急管理局 |
西湾街道 |
202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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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循环经济与能源产业项目 |
8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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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年产50万吨高端碳酸钙粉体、50万吨高分子填充料及年综合利用100万吨矿山废渣和碳酸钙边角料生产新型建材项目 |
建设年产50万吨高端碳酸钙粉体、50万吨高分子填充料及年综合利用100万吨矿山废渣和碳酸钙边角料生产新型建材生产线。 |
31853 |
新建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望高镇 |
202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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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石材废渣及岗石废渣处理项目 |
建设年处置50万吨石材废渣(岗石废渣)、年产100万吨高端活性碳酸钙粉体(粉砂)、30万吨环保涂料及腻子粉、20万吨母粒(烧结彩砂)、50万件环保型厨卫生活用品、5万吨PVC制品生产线。 |
16000 |
新建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望高镇 |
202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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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碳酸钙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项目 |
一期建设年产大理石板材80万平方米、5万件大理石工艺品和雕刻品、60万吨粉体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80万平方米人造岗石、30万吨塑胶高分子材料、20万吨环保涂料生产线;三期建设年处理200万吨矿山废渣生产线。 |
39000 |
新建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望高镇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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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2561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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